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晋市政办〔2013〕54号
颁布日期:2013-07-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31日

晋城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乡村清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3〕6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长效管理”的原则,扎实推进乡村清洁工程,不断提高乡村环境整治和卫生保洁水平,努力创建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全市建立起完善的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四有、四无、三净”(即: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垃圾收运处置队伍、有垃圾收运设备、有垃圾处置设施;无抛洒杂物、无存量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村庄周围净),实现乡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民保洁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全面配备乡村清扫保洁队伍和设施设备,建立健全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清扫保洁机制,明确责任区和保洁标准,对乡村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周边道路等实行定时清扫、及时保洁,大幅提高清扫保洁质量。

(二)实行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置。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垃圾投放、收集、处置网点,实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和集中处置,促进垃圾的回收利用和清理处置等工作。建立乡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队伍,配备车辆等相关设施设备,集中清理乡村存量垃圾,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合理处置。

(三)清理农村“四堆”。对农村柴堆、煤堆、粪堆、料堆进行集中清理,属于农民自有的,由农户自行清理;集体所有的,由村委会组织清理。柴堆、煤堆要进院;粪堆要全部清理到田间地头;料堆要堆放整齐,并采取围挡等措施,彻底解决“四堆”现象。

(四)开展村庄容貌整饰。重点对影响乡村容貌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贴乱挂、有色垃圾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同时,对残垣断壁进行修补、遮挡或拆除,对墙体立面进行整修、粉刷、美化,进一步整饰乡村容貌。

三、方法步骤

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乡村清洁工程任务,每年建成一批省级达标村。今年,全市2278个行政村要全面启动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完善乡村清洁工程管理体制,按照规定标准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和设施设备。各县(市、区)的乡(镇)驻地村、重点村要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市政府成立由住建、财政、发改、农业、环保、爱卫办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焦光善副市长

副组长:李永和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双荣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员:郭治琛市财政局局长

秦李芳市发改委主任

李天胜市农委主任

李作富市环保局局长

李铁花市爱卫办主任

申学勤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清洁工程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乡实施、县组织、市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各乡(镇)要由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在县(市)住建(环卫)部门组织指导下,统筹实施本乡(镇)清洁工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监督考核,积极推进工作。

2.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乡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作为乡村清洁工程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监管指导、考核推进工作。各乡镇具体负责乡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村要有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清洁工程的管理工作,着力构建“三级政府、四级网络”的乡村清洁工程监管体系。

3.建立充实作业体系。切实加强农村环卫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农村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人员。按照每400人配备一名的标准,建立农村清扫保洁队伍;按照每村配一台农用车,每乡(镇)配一台垃圾清运车,每台车配一人的标准,建立农村垃圾收集、清运队伍。

4.建立法制保障机制。根据开展乡村清洁工程的需要,为规范和加强乡村清洁工程管理,提高乡村清洁工程的实施质量,市政府拟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为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

5.建立监管考评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乡村清洁工程纳入对所属乡(镇、街办)的考核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承担着各级政府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乡村清洁工程的监管考核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搞好检查考核工作,将检查考核结果排名通报,市对各县(市、区)两个月排名通报一次,县级通报每月一次,对工作推进快、推进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推进效果差的通报批评并问责约谈。

6.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清洁工程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保证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实行以奖代补、发动群众筹资投劳等方式,建立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市财政按照不低于省里确定的比例足额配套,用于当年确定的乡村清洁工程达标村购置垃圾清运车和建设环卫设施。县(市、区)财政要按照比例足额配套,切实保障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乡村清洁工程成为廉洁工程、德政工程和惠民工程。

7.建立社会参与机制。乡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公益事业,要动员和鼓励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清洁工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改善人居环境。村委会组织动员村民参与乡村清洁工程,各种社团组织通过开展“志愿者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清洁工程,为深入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8.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各县(市)要把乡村清洁工程与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让广大群众了解乡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村民的保洁意识,推动乡村清洁工程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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