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晋市政办〔2009〕68号
颁布日期:2009-06-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制订的《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六日

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01号),结合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家书屋工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问题,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建设任务

巩固完善2008年已建的162个农家书屋的功能,2009年完成900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2012年,农家书屋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扶持、社会募集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网点遍布全市”的农家书屋体系,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新格局。

各县(市、区)文化部门要积极组织乡(镇)选址申报,选点布局要根据“先易后难、集中连片”的要求,增强书屋建成后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努力形成集聚效应。经实地考察审核后,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推荐定点村;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复审后,将复查意见及申报材料汇总后报省新闻出版局。

三、建设标准

(一)“农家书屋”的场地要按照统一式样布置门面,设有免费看书和租借区域,有专门的书架、书柜和看书桌椅。出版物配备主要包括适合当地群众阅读的“三农”读物、时政法律、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家电及生活常识、社科文学、少儿读物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每个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农家书屋”面积应在30平方米以上,每天开门时间不少于6小时。“农家书屋”还应该符合《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发〔2008〕865号)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要以书屋为载体,面向广大农民群众、青少年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采取与实用技术培训、专题讲座、心得交流、典型示范等相结合的多种方式,组织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读书活动,培养农民群众爱读书、读好书的习惯,使“农家书屋”切实服务“三农”、方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的“文化大课堂”。

(三)每个书屋配备书柜不少于4组,并配备桌椅等基本阅览设施。书柜由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统一标准,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相应经费由各乡镇及所在行政村共同解决。有条件的可以自行配备DVD、电视机、电脑等设备。

(四)每个书屋应悬挂统一标牌,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上墙,并备有统一制发的出版物登记簿、出版物借阅登记薄、出版物需求登记薄等簿册。

四、组织领导

成立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全面指导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名单见附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

市“农家书屋”工程领导组负责制订我市“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审定书屋选点,筹措安排和管理工程资金,对“农家书屋”进行指导,培训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

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负责“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培训、经营等工作,探索“农家书屋”运行的长效机制,将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综合考虑,统一实施。

市文明办要把“农家书屋”建设工程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文明村镇创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核,开展多种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对在建设、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农家书屋”进行考核、表彰。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立项和政策保障工作,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纳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市财政局负责国家财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本市财政建设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工作,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的申报、审定、拨付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村委会建设、管理“农家书屋”,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功能和作用,同时可以发起社会倡仪,呼吁社会定向捐助。

市农业局负责把农民培训教育同“农家书屋”建设结合起来,并将农民科技书屋所捐图书纳入“农家书屋”工程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市人口计生委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有益于“农家书屋”建设的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相应部门组成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做好“农家书屋”的选点布局、资金筹措、装备验收、监督考核以及组织指导“农家书屋”开展读书活动等工作。

五、资金保障

“农家书屋”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每个农家书屋建设资金标准为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万元,省财政配套4000元,市、县财政各配套3000元。同时,积极鼓励社会捐助,通过冠名、通报、表彰等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捐建,支持农民群众自己筹建,通过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家书屋”活动的积极性,探索“农家书屋”管理新模式,使“农家书屋”建立起长期运行、长期发展的有效运行机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市、县财政要有专门经费,作为市、县“农家书屋”领导组日常工作经费,用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

六、书屋管理

每个书屋要选配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报各县(市、区)文化局备案。

每个书屋要保证固定的开放时间,实行免费借阅,尽力为村民服务。书屋的图书要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员手册》的要求,进行分类和编号。

各县(市、区)要加强农家书屋工程与农村党员活动室、文化大院、农民科技书屋、儿童文化活动室等其他农村文化工程的资源整合,实现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要坚持把“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与农村出版物销售网点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农家书屋”运行、发展的新机制,培育“以经营养书屋”的试点,对具备一定经营条件的农家书屋,由文化新闻出版部门给予办理出版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代销、租赁等业务,增强农家书屋的自我发展能力。

附件: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章宏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常晓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秋旺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建英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刘家宴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副局长

杨明明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副局长

张国泰市文明办副处级调研员

董小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上官东亮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靳慧萍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晋旭市农业局总农技师

尚晋河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陈增平市新华书店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张秋旺(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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