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3〕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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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7-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8日
晋中市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乡村环境卫生状况,关系农村居民生活,反映社会精神面貌和文明进步。建设整洁、优美、健康的农村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要求,巩固全市新农村建设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改善乡村容貌和人居环境,促进环境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新农村,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乡村清洁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为出发点,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以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处理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清洁工程,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四有、四无、三净”(即: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垃圾收运处置队伍、有垃圾收运设备、有垃圾处置设施;无抛洒杂物、无存量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村庄周围净),实现乡村环卫保洁常态化,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乡村容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村民保洁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主要内容
建立农村街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机制,对乡村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周边道路等实行定时清扫、及时保洁;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模式,合理设置垃圾投放、收集网点,实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和集中处置。
(二)具体要求
围绕“四有、四无、三净”的要求,进一步推行“两进院、两清理”模式(即:柴堆、煤堆进院,粪堆、料堆及时清理),开展清理农村“四堆”活动;推行成片整治的模式,整修农村残垣断壁,粉刷墙体立面,治理农村脏、乱、差,使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逐步达到“十有、五无、五净”的整治标准。“十有”: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队伍、有环卫监管队伍、户有垃圾收集桶、村有垃圾收集池、乡有垃圾收集车、县有垃圾处理厂、有考核标准、有考核结果、有奖惩兑现;“五无”:无存放垃圾、无抛洒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残墙断壁、无乱搭乱建;“五净”:主要街道净、小街小巷净、公共场所净、房前屋后净、村庄周围净。
(三)方法步骤
乡村清洁工程要按“市推进、县组织、乡实施”的方法有序开展,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组织实施本辖区乡村清洁工程,统一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今年,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全面启动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队伍,配备各类机具,建设收集处理设施。按照“三级政府、四级网络”的要求,建立长效运行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2014年,要在全面开展乡村清洁工程的基础上,探索成片整治环境卫生的成功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上水平、提形象、变面貌,建设美丽乡村。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乡村清洁工程扎实推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抓重点、求实效、建机制、管长远”,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市容环卫、爱卫会、农委、住建、财政、发改、环保、规划、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全市乡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考核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容环卫局,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将乡村清洁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各乡(镇)、村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考核,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监督考评
省委、省政府已将乡村清洁工程纳入对各市“三合一”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也将这项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区、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的目标考核内容。市领导组办公室要会同市爱卫办、市农委等成员单位尽快制定乡村清洁工程考核细则和标准,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机制。市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乡村清洁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两月通报一次,各县(区、市)和开发区应每月排名通报一次。对政策落实好、工作推进快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慢、推进效果差的通报批评并问责约谈;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启动行政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工作评优和核拨乡村清洁工程经费的依据。
(三)保障资金投入
要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清洁工程的投入力度,将农村环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以奖代补、发动群众筹资或投劳等方式,建立并完善政府投入为主、乡镇统筹转移支付为辅、农户适量缴费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每年按全县一般预算支出的1%作为农村环境卫生专项经费;乡镇按照村级使用、乡镇管理的原则,每年将转移支付中的10%用于环卫经费投入;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办法,动员群众筹资筹劳,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各乡镇要建立经费专户,专款专用。在核发环卫工作经费时,要以考核情况为依据,与具体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健全队伍和设施
切实加强农村环卫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人员。按照农村每400人配备一名、城中村每300人配备一名的标准,建立农村清扫保洁队伍;按照每800人配备一台农用车,每台车配备一名收集工的标准,建立农村垃圾清运队伍;城中村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要纳入城市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重点乡镇要建设垃圾转运站,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垃圾乡转运;城中村、乡镇所在村、乡域中心村、平川联片村、沿河沿路景区村等重点村,要建设垃圾收集屋,实现垃圾密闭收集、密闭运输。
(五)广泛宣传发动
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乡村清洁工程与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经验,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乡村清洁工程,自觉改善与维护乡村容貌和人居环境,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农居生活方式,推动乡村清洁工程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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