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活动的实施意见

临政发〔2014〕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林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大胆创新实践,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林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的态势良好。截至2013年底,全市森林面积达到953万亩,森林覆盖率31.29%。此外,经济林面积达到375万亩,仅核桃林就达到175万亩。但是,目前我市仍有495万亩宜林荒山没有绿化,未成林造林地抚育、森林抚育、经济林管理等经营提质增效较为滞后,新造林地的长效管护机制尚未普遍建立,林产富民仍有差距。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山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晋政发〔2014〕5号)的要求,切实将省政府确定的“造林绿化的领导力度只加大不减少、资金支付只增加不减少、目标考核只增强不减弱”的工作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生态临汾”为目标,以提升质量、增强效益为重点,稳定植造面积,加大管护力度,在科学植造、强化管护、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上走出新路子,全面提升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高质量、高效益推进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环境提升提供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一路”(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两区”(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太行山水源涵养区)、“三边”(路边、水边、城边)、“四区”(城乡居民区、办公区、厂矿生产区、旅游开发区)总体框架,按照“东西两山生态林、水路两网防护林、干鲜两果富民林、工矿景区景观林”的统一规划,科学实施“两山”造林工程、“两网”绿化工程、“两林”富民工程、“两区”增绿工程、“双保”管护工程等五大林业重点工程。每年完成营造林45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3.92%,森林蓄积量达到2457万立方米;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7.2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846万立方米。每年发展经济林15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市经济林总面积达到400万亩,实现农村人口人均1亩经济林的目标。林业产值年增长15%,林业生产总值2015年达到40.8亿元,力争到2020年再翻一番,达到80亿元,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农民林业收入“三增”目标,使我市基本完成“生态临汾”格局构建。

三、工作重点

(一)造林绿化。大力发展生态林业,以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工程、通道绿化工程、太行山水源涵养林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平川农田防护林工程等为抓手,以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植被修复、涝洰河生态治理、九百公里生态铁路带建设为契机,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通过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按照先近后远、先身边后山上的次序,梯次推进,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等国家、省级林业重点工程,形成布局合理、集中连片的生态工程体系。在民生林业方面,采取“稳定红枣、发展核桃”的思路,探索发展连翘、双季槐、翅果油、杜仲等经济林树种,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同时,扩大林下种植、采摘和养殖,壮大种苗、花卉产业,开发森林旅游,强化林产品深加工,扶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资源管理。以增加森林资源蓄积为目的,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强化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快公益林建设,抓好森林资源综合保护。强化林业执法,开展集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毁林占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行为;强化森林防火,加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巡护力度,开展“农林交错区清理”活动,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半专业队建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能力,严格实行种苗检疫制度,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害;强化林地管理,严肃林地征占用审批工作,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管理林木采伐限额,坚决守住生态红线;强化野生动植物、湿地、古树名木保护,确保资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林权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政策性森林保险、公益林补偿、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林地流转等政策。各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地方性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财政支持,提升发展能力。进一步推进造林机制创新,引深推广开发式、合作式造林,努力实现部门林业向社会林业转变。积极探索购买式、承包式造林,努力加快造林绿化市场化发育进程。

(四)科技兴林。加大对红枣裂果、核桃早春冻花等问题的技术攻关力度,大力开展红枣与核桃综合丰产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兴林富民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集中解决核桃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的现状,实现经济林园区化示范、标准化栽植和专业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李小鹏省长提出的“三加三不减”工作举措,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切实落实好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在任期内要建立造林绿化示范工程,努力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建设生态临汾做出应有贡献。

(二)强化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各县(市、区)政府要逐年增加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生态林业建设以财政投入为主。煤炭企业要用足用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加快矿区植被恢复步伐;其他资源型企业也应当从经营利润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造林绿化、生态修复;鼓励各类企业投资造林绿化,积极发展碳汇林业,逐步建立碳汇交易市场。要积极争取项目,科学整合农业、水利、扶贫、开发、城建、交通等部门涉林资金,按照资金渠道、管理权限不变的原则,采取项目组团、资金捆绑的方式,实现造林绿化规模治理,区域推进。大力推广“企业开发、政府购买”的“购买式”,“政府租地、企业栽植”的“合作式”,“土地集中流转、公司统一经营、农户吃租打工”的“承包式”,“企业认养基地、八成公益绿化、二成核桃收入”的“开发式”等营造林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林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三)细化林业指标,强化工作考核。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和我市实际,将新造林面积、造林保存率、森林覆盖率、森林火灾发生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详细制定林业考核指标。建立县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林业生态建设情况和民主评议林业工作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记者对林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造林成活保存率低、森林资源破坏和森林火灾严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投资调控。

(四)创新工作载体,积极示范带动。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提质增效”的要求,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和“经济林增效”两项活动,积极示范带动,不断提升全市工程建设水平和经济林管理成效。一是开展“工程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推广块状混交造林技术,坚持“五制”造林施工程序,落实林木管护责任,改变过去纯林多、混交少,引进树种多、乡土树种少,造林多、保存少的状况,确保全市造林质量达到国家优质工程标准。二是开展“经济林管理增效”活动。各县(市、区)要制定栽植、管理标准化规程,提高技术队伍水平,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建设1-2个核桃示范园区,通过示范带动和观摩学习,达到交流促进提高的目的,大力推动全市核桃工程提质增效。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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