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文号:临政发〔2014〕1号
颁布日期:2014-0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巩固全市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市政府把2014年定为“安全生产强基年”,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基本素质建设,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尽责履职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和“三个敬畏”的要求,毫不松懈的抓好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细化分解安全监管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关。

二、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惩。各级各部门要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办法,在年初制定考核指标体系中,要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凸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完善奖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级各部门要督促引导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管理精细化、领导带班制度化、隐患排除常态化、应急措施保障化,促使企业真正达到本质安全。

四、创新隐患排查治理方式,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有效防范事故的治本之策,政府部门要定期组织阶段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坚持做到企业每日自查、部门每月检查、政府每季度督查,全面细致排查隐患,严格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特别是对重大隐患整改必须挂牌督办。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检查督查。建立企业自查、梳理上报、治理、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检查不走过场。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继续强化各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煤矿重点要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加大治理瓦斯、水、火等各类隐患力度,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非煤矿山重点要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任务,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危险化学品重点要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道路交通重点要加强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五类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以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目标,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职业病防治重点要加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和“三同时”管理,有效预防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消防重点要加强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及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冶金工贸行业重点要进行煤气自动检测报警连锁改造,加强煤气区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工作安全。建筑施工重点要加强起重机械、脚手架、土方开挖爆破作业等安全措施。开展燃气、长输管道、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隐患致灾因素治理。教育、林业、水利、铁路、电力、文化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着力整顿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责任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重点打击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查处矿山企业越层越界行为、以整代产行为。

七、严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切实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八、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强化基层工作、夯实基础建设、提升基本素质。一是在基础建设上,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企业基础建设的主要任务,把装备建设作为安监部门基础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是在基层建设上,确保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到位,特别是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配足配齐监管人员。三是在加强基本素质方面,要突出抓好监管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政府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安全生产监管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配备装备、改善条件和表彰奖励等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五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快安全生产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档次,提高培训质量,建成全省一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六是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深入推进安全乡村、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七是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处置事故能力。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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