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临政办发〔2012〕17号
颁布日期:2012-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确保完成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任务,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10号)和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等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解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补助工作,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改造目标任务,周密安排,科学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实施方案,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节能改造任务。

二、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资金,除中央和省财政下拨的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外,市级改造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管辖区内改造项目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解决,补助资金不低于45元/m2。

附件:2012年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计划项目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2年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计划项目表

单位名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

节能改造项目面积(㎡)

临汾市本级83122

尧都区49800

侯马市60758

霍州市23307

洪洞县51018

襄汾县10223

翼城县15041

曲沃县6800

汾西县32000

浮山县5350

安泽县11266

古县5600

乡宁县19691

蒲县5372

隰县16290

吉县5815

大宁县2820

永和县3510

合计40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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