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2年省观摩重点项目跟踪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吕政办发[2012]130号
颁布日期:2012-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2年省观摩重点项目跟踪督办的通知

孝义市、汾阳市、柳林县、中阳县、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重点项目跟踪督办的通知》(晋纪转办〔2012〕38号)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省委省政府观摩的项目中选取53个项目作为督办的重点,予以重点跟踪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推动项即决速建成,早日投产达效。省重点督办跟踪服务的53个项目中,涉及我市的6个项目分别是:孝义市山西铝工业循环经济生产项目、孝义市大象禽业1亿只肉鸡屠宰加工及5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汾阳市中国汾酒城杏花村酒业发展区、柳林县李家湾光电子产业园、中阳县福裕煤化工项目和离石区吕梁无人机产业基地项目。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省观摩重点项目涉及我市的6个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县(市、区)长为这6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强化跟踪服务,健全工作措施,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三、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责成专人定期不定期地对这6个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并于2012年12月20日前按照省转型跨越办公室要求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跟踪督办情况报市转型跨越办公室和市重点办。从2013年起,按季度报告。

四、市转型跨越办公室要对这6个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在各县(市、区)报告的基础上按照省转型跨越办公室有关要求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省转型跨越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

五、市重点办要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市、县有关单位的有关督办事项。

联系人:冯琰市转型跨越办公室15135265555

附件:山西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重点项目跟踪督办的通知》(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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