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配合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配合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配合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兴县、临县、方山县、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石楼县、交口县、孝义市、汾阳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配合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支持配合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建设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由“水瓶颈”向“水支撑”转变,我省按照“山西大水网”规划,全面启动了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建设。为了支持和配合好工程的实施,确保中部引黄工程顺利建设,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中部引黄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市气候十年九旱,地下水严重超采,地表水利用不足,而现有水利设施年供水能力仅有4.85亿m3,水资源短缺一直是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根据吕梁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市委、市政府转型跨越发展提出的重点工程用水需求,全市“十二五”末年需水量将达9.85亿m3,按我现有供水能力看,年净缺水总量将达5亿m3。中部引黄工程建成后将解决其中4亿m3的供水缺口。可为兴县循环工业园区、临县三交工业园区、离柳中能源重化工基地、吕梁高新技术开发区、交口、汾阳、孝义循环工业区等园区和大项目的落地提供供水保障,还可有效缓解沿线工业供水、农业灌溉和生态供水紧缺的矛盾,对整体改善我市水资源紧缺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中部引黄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中部引黄工程供水范围包括四个市的十六个县(市、区),涉及忻州保德县,临汾隰县、蒲县、大宁县、汾西县四县,晋中灵石县、介休市两县(市),吕梁兴县、临县、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石楼县、交口县、孝义市、汾阳市9县(市、区)。受益区总人口322.45万人,其中我市有264.78万人。设计取水流量23.55m3/s,近期年供水总量3亿m3,其中供吕梁市9县(市、区)2.383亿m3。设计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50万亩,其中吕梁市9县(市、区)109万亩。
工程总投资77.37亿元,总工期5年,分为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两大部分。取水工程全部位于保德县境内,由天桥水电站库区左岸塔式进水口取水,设计取水水位831.42m。
输水工程包括总干线、东干线、西干线以及各支线。总干线起于保德县天桥水电站,经兴县、临县、方山县、离石区至中阳县邢家岭,全长199.08km;西干线起于中阳县邢家岭、经石楼县至隰县,全长85.7km。东干线起于中阳县邢家岭,至孝义市下义棠,全长28.76km。支线共有四条,分别为汾孝、交汾、汾西、蒲大支线,总长69.77km。
输水工程涉及我市10个县(市、区),共占地1881.4亩。全线设10个分水口,我市境内有6个,分别设在兴县岚漪河天古崖水库上游、临县程家滩附近、离石区盛地收费站附近、石楼罗村附近、交口回龙渡槽和孝义下堡镇。
三、全力支持配合中部引黄工程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中部引黄工程建设组织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吕梁市协调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名单附后)。
工程沿线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完善以发改、财政、水利、国土、煤炭、城建、环保、经信、电力、交通、公路、文物、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为主的中部引黄工程领导协调机构和科级建制的建管常设办事机构,对工程进行全面协调配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
2、搞好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工程沿线施工区域涉及的供水、供电、交通、占地等问题。经信委要尽快落实工程施工期间及建成后的临时和永久用电指标;供电部门要配合解决供电技术、设计方案和供电设施;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工作,并办理好工程沿线施工、生活用水所需新增水井的相关审批手续;交通和公路部门要确保施工机械顺利进场及进场道路的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行;公安部门要对工程建设中火工材料的购置和保管主动配合,确保安全;国土部门要按照有关精神积极办理工程建设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申报及批复手续,尽早协调落实工程占地问题。
3、搞好资金落实配套及相关工程建设。各级财政每年要根据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积极筹措配套支线工程建设资金,并为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安排一定数量的协调管理经费。同时,各县(市、区)要及早谋划本区域内的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引水支线布置和调蓄工程等建筑物的规划设计、灌区规划和企业布局等。
4、加强宣传督导。要做好沿线乡村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到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对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具体任务列入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责任考核内容,并根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工程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吕梁市协调领导组
附件: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吕梁市协调领导组
组长:王盛章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范引禄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秉滇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李海玉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闫建科市财政局局长
张志刚市经信委主任
肖新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俊平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王若东市住建局局长
贾永岩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玉云市环保局局长
刘凤平市林业局局长
贺兴国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闫志雄吕梁公路分局局长
杨杰吕梁供电分公司经理
王三伟地电吕梁分公司经理
梁志锋兴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建国临县人民政府县长
薄宇新离石区人民政府区长
田安平方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武跃飞柳林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建国中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徐宇平交口县人民政府县长
吕文平汾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郭保平孝义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应刚石楼县人民政府县长
赵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如鸿吕梁市水利局总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主任由李如鸿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利设计院院长孙等平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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