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吕政办发[2010]54号
颁布日期:2010-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按照3月26日全省重点工程建设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精神,我市列入2010年度的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省政府将于年底考核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

结合省重点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工程项目多、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2010年我市的省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市长总负责,各副市长按政府工作分工具体负责。望各县(市、区)、各部门突出重点,真抓实干,逐个推进,努力把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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