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清理涉煤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清理涉煤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朔政办发〔2015〕13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清理涉煤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5〕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面清理涉煤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6日
全面清理涉煤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晋发〔2015〕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涉煤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法字〔2015〕3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全面清理涉煤规范性文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委“六权治本”的要求,以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权责统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煤炭体制改革为核心,对我市涉煤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涉煤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运行,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清理范围
清理范围:朔州市人民政府、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朔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煤规范性文件(截至201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
清理原则:按照“谁执法、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涉煤执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留死角。涉煤规范性文件是指赋予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对煤炭企业
权力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权力的文件。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收费及其他行政权力。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煤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清理标准
(一)涉煤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已被新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建议废止或者修改。
(二)涉煤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意见》不相适应的,建议废止或者修改。
(三)涉煤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协调,或者部分内容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相适应的,建议修改。
(四)涉煤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对象以及主要规范事项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消失的,建议废止。
(五)涉煤规范性文件的地方特色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的,建议修改或者废止。
四、工作步骤
全面清理朔州市涉煤规范性文件工作,自2015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完成。
(一)2015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市煤炭局、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清理汇编本部门所有的涉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列出朔州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提出继续有效、废止、修改或者修订的具体清理意见、理由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据及规范性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于2015年4月15日前汇总书面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2015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对有关部门清理上报的朔州市涉煤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征求市煤炭局、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2015年5月下旬,市政府法制办按照法定程序,将清理结果报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告。
五、清理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本次全面清理朔州市涉煤规范性文件工作是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落实,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范围、标准、工作步骤,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突出重点。为确保本次清理任务顺利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重点对涉及煤炭企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让煤炭企业切实感受到此次清理工作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三)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相互协作,共同推进清理工作,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清理工作。
联系人:郝志玲
联系电话:202201120220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建议继续有效的涉煤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http://www.shuozhou.gov.cn/xxgk/zbwj/201504/W020150424606098558468.doc
2.建议修改的涉煤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http://www.shuozhou.gov.cn/xxgk/zbwj/201504/W020150424606098558468.doc
3.建议废止的涉煤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http://www.shuozhou.gov.cn/xxgk/zbwj/201504/W020150424606098558468.doc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