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2012年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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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2012年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公共事业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生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十二五”时期全市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把新的“五个全覆盖”作为2011-2012年新农村建设重点,“职能部门牵头、县(市、区)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参与”,整合各类有效资源,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网络。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覆盖任务,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推进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农村公共事业新“五个全覆盖”工程是今明两年全市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督办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推进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方案与相关规划、群众满意衔接。实施方案要与“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新“五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优先覆盖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移民搬迁村视实际情况由各县(市、区)统筹考虑。要围绕惠民工程群众满意目标,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工程实施前充分听取当地农民群众意见,工程实施中支持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监督,工程竣工后建立适应群众要求的长效管理机制。工程推进要因地制宜,尽可能体现地方特色,确保既遵从规划又符合群众意愿。
(三)工程质量、速度与管理并重。本着对广大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保证推进速度和工程质量,依法规范建设行为,落实工程运行管理(管护)制度、费用,确保实事工程成为长久惠民工程。
三、工程部署
(一)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两年内完成未实现街巷硬化的行政村及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街巷硬化建设。工程涉及1014个行政村,街巷6790公里(其中:街道5616公里、巷道953公里、户道221公里)。2011年完成535个行政村3177公里街巷硬化工程量,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2.8%;2012年完成479个行政村3613公里街巷硬化工程量,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全市行政村街巷硬化全覆盖。
建设标准:街道路面宽3.5至5米,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6厘米;巷道宽2至3.5米,厚度不小于12厘米;户道宽不超过2米。街道以水泥碎石(砾石)混凝土为主,巷道、户道可采取其它形式路面结构。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及质量监督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统一标准实施。
组织实施:按照公开透明便捷原则,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工程设计由乡镇组织,报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批准。工程招投标以乡镇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
资金筹集及管理:按照省政府测算标准,街道每公里20万元,巷道、户道每公里10万元,两年总投资约12.4060亿元,除939万元巷道、户道人工费用外,其余12.3121亿元建设资金按6∶3∶1比例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筹措解决。市、县两级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工程专项资金由市“五个全覆盖”工程领导组统筹调配,对工程进度快、质量好、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予以奖励,对财政困难地区适当倾斜补助。要按照“覆盖面广、标准适中、规范运作、节约资金”原则建设示范工程,争取省级资金奖励。工程实施做到事前公示、事中监督、事后审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农委配合,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工程实施。市县两级交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工程设计和质量监督。工程量由市、县两级发改、交通部门共同确定。
(二)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两年建设65个空白行政村便民连锁店(市供销社完成54个、市商务局完成11个),加上2010年前已建成但未享受财政补贴的19个便民连锁店,共计84个。其中,2011年建设39个行政村便民连锁店,全市行政村便民连锁店覆盖率达到96.9%;2012年建设45个便民连锁店(含19个已建未补店),实现全覆盖。
建设标准:500人以下村便民店营业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达300种左右;500-1000人以上村营业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达500种左右;1000人以上村可建两个便民店。日常经营商品能满足村民就近购买日用消费品、食品、副食品、生产资料等需求。
资金筹集:便民连锁店建设资金以各村自筹为主,达到国家或省级验收标准的,每店补助6000元,用于装修、设备购置、店长培训等投入。所需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解决。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牵头,市商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
(三)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全覆盖工程
1.农家书屋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两年内为599个空白行政村建成农家书屋。2011年建成农家书屋390个,全市行政村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79.2%;2012年建成农家书屋209个,全市行政村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
建设标准: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统一门面,统一挂牌,统一配置书架、书柜、桌椅,设免费阅读和租借区域。每个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
资金筹集:农家书屋建设资金以各村自筹为主。按照每个书屋配置2万元出版物标准,中央补助1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3∶3比例筹集1万元。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
2.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全市242个行政村每村配送价值5000元的文化活动器材,完成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全覆盖任务。2011年完成121个村配送任务,行政村文化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88%;2012年完成剩余村配送任务,实现全覆盖。
资金筹集:所需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一拨付。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
3.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2011年底完成194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包括省已发放补助资金和健身器材,健身场所仍未建成的69个村)。
建设标准:建设以篮球场为主要设施的农民体育健身场地,并配置相应的体育健身器材。
资金筹集:每个行政村补助1万元(省级财政和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各补助0.5万元),分别用于场地建设和健身器材配置。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
(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2011年秋季学期先对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27352名在校生(计划数)、“送教下乡”学生免除学费;2012年秋季对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27352名在校学生(计划数)、28018名普通中专在校生(计划数)、6300名普通技工学校在校生(计划数)免除学费,实现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覆盖人数最终以全市实际在校生为准计算。
补助标准: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校(班)每生每年补助学费2100元,职业高中每生每年补助学费1200元,普通技工学校每生每年补助学费2500元,高级技工班每生每年补助学费2800元,“送教下乡”学生每生每年补助学费600元。
资金筹集:省属学校和“送教下乡”学生免除学费补助经费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市属学校由省、市财政按1∶9比例分担;县(市、区)属学校中娄烦县、阳曲县由省、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其他县(市、区)由省、县(市、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
(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2011年在我市现有4个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基础上,争取将小店、万柏林、迎泽、杏花岭、娄烦、阳曲县(区)列入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实现参保人数56.2万人,保费征缴6000万目标,确保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县(市、区)政府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县以下基层经办机构人员、场所、信息网络、经费有保障。
资金筹集: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国家或省级试点县(市、区)基础养老金按规定由中央或省级财政全额补贴;未列入国家或省级试点县(市、区)的基础养老金暂由市、县(市、区)财政共同全额补贴,列入国家或省级试点后按国家或省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
四、实施步骤
方案准备阶段(2011年2月-7月下旬):市牵头及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摸底、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落实资金和考核办法。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新“五个全覆盖”工程动员大会。市直各牵头部门细化单项工程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发动。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2012年12月底):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适时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2012年末组织现场观摩。
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上半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农村新“五个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廉毅敏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荣彤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市长李俊明、副市长张政、王建生、毋青松任副组长,市发改、教育、财政、人社、交通、农业、商务、文广新、体育、统计、供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孙瑮兼任。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由县(市、区)长担任领导组组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承担指导责任,负责工程规划、技术指导、质量监管、检查验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新“五个全覆盖”工程负总责。由发改部门总牵头、总协调,定期召开推进会议,掌握工程进度,制定完善相关措施;财政部门要尽快组织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新闻媒体要加强工程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三)加大财力保障。各级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办法搞好工程资金统筹,做足工程资金预算,确保工程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工程推进过程中充分利用中央及省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各级支持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工程优劣和实际进度统一调配。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工程招投标程序,坚持工程建设事前公示、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确保政府投入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统计制度。市、县统计部门要抓紧建立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统计办法,并将统计数据及时汇总报送市、县领导组办公室;市统计局和市各牵头部门要指定联络员,实行月报制度,定期出刊工作简报,按季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全市工程进展情况报市领导组,并以简报方式向全市通报。二是建立档案制度。各县(市、区)、各乡镇(街办)要按牵头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新“五个全覆盖”工程档案,记录工程全过程,做到工程规范合法、档案齐全有序。
(五)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加强工程督查。各级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健全工程专项督查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质量终身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工程数据核查、廉政督查力度,向市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督查报告。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实施违法违纪等问题,监察、审计、稽察部门要及时问责处理。二是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升迁挂钩。各县(市、区)政府、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新“五个全覆盖”工程总体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考核奖励办法,加大资金调剂力度,落实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对工程推进积极、成效显著的,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奖励;对工作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新“五个全覆盖”工程进展情况和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新“五个全覆盖”的浓厚氛围。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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