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巩固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成果,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实现“六个突破”(整体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有新突破、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有新突破、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有新突破、增强消防控制室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有新突破、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有新突破、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有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制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消防检查,真正做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管理内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强化对消防工作考核。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二)作好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组织、设施、队伍建设和群防群治“四个基础”。推广小店区城中村消防队、万柏林区原上园小区消防管理典型经验,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促进县(市、区)公安消防队(站)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2.加强消防教育培训。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社会消防教育纳入对各级负责人的培训计划。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组织安保培训机构对保安员实施全员消防技能培训,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轮训。

3.巩固“多警联勤”消防执法机制。健全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每月召开一次执法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讲评、每周督导一次消防工作、每周完善一份行政执法案卷),积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全面应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警务信息系统”,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强化对“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管,促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三)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五查五看”(查单位防火巡查检查落实情况,看单位是否存在火灾隐患,能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查单位消防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看消防组织是否健全、岗位分工和出动力量是否明确,能否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查消防演练记录并现场检验,看员工是否会火场逃生自救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否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查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看员工是否掌握应知应会的消防常识和能力,能否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查单位消防档案簿册,看是否齐全、规范,能否做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公安消防机构在全市抽调技术骨干,组成“四个能力”建设指导组,对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指导,分片包干,蹲点帮扶,集中攻坚。10月份,市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情况进行验收。

2.开展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城镇建设改造,组织城乡建设、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各乡镇、街道办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发动基层公安派出所、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行政区内沿街门店和城乡结合部小商场、小餐饮、小网吧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从业人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对其违规留宿人员进行清理,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3.推广建设“消防应急救援小分队”。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在人员密集场所大力推广消防应急救援小分队建设。小分队人员须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对本岗位消防职责“一口清”,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技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日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起到“宣传队”、“巡逻队”作用,战时起到“疏散队”、“灭火队”作用。

4.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掌握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底数和现状,消除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年内,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关停、严重故障等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重大火灾隐患,对单位依法从重处罚。积极推动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须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增强消防控制室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推广“物联网”技术。将“物联网”技术引入消防管理工作,利用消防信息数据中心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建筑单位进行监控和管理,做到火灾隐患早知道、火灾危害早消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部署。将“防火墙”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年度推进计划,广泛动员部署,建立完善联动机制,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建设。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作用,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具体责任人。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墙”工程重要性和内容标准,营造舆论氛围。

(三)突出绩效,落实责任。“防火墙”工程3年计划按照工程启动、重点推进和达标验收3个阶段实施,每年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导致重特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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