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兑现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兑现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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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兑现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2010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攻坚战”活动,深入推进“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迎难而上,齐心协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显稳定好转。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奖惩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0〕47号)精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兑现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兑现情况
(一)完成考核指标,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县(市、区)政府有:宁武县人民政府、繁峙县人民政府、忻府区人民政府、定襄县人民政府、神池县人民政府、静乐县人民政府、岢岚县人民政府、偏关县人民政府、原平市人民政府。各奖励10万元。
(二)完成考核指标,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县政府有:河曲县人民政府、五台县人民政府、保德县人民政府。各奖励5万元。
(三)未完成考核指标,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的县政府有:代县人民政府、五寨县人民政府。
二、对市直各有关单位的考核兑现情况
(一)完成考核指标,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单位有: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各奖励5万元。
(二)完成考核指标,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单位有:市公安局、市农机局、市综治委铁路护路办、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奖励2万元。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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