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村街巷道硬化全覆盖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村街巷道硬化全覆盖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农村街巷道硬化全覆盖工程是新的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非常重视。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了今年的年度任务。为了确保把每一条街巷道都建设成为“安全工程、放心工程”,市政府决定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交竣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验收工作进度

各县(市、区)要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农村街巷道硬化全覆盖工程验收委员会,成员由交通、发改、财政、监察、农委等部门组成,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验收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二、规范验收工作程序

工程验收采取“乡镇初验、县级验收”的办法进行。乡镇组织初验合格后,向当地验收委员会提出交竣工验收申请,由验收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计量。

三、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办法,统一验收标准。各县(市、区)验收委员会要严格按照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通过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报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资金支付。对排水设施不完善的路段,要建立约束机制,尽快完善排水设施。对验收中发现的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验收资料签字、盖章手续必须完善。

四、加强验收检查工作

市里将成立检查组,在各县(市、区)的验收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村数的50%,每个乡都要布置抽查点。验收结果和抽查结果将作为申请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对验收过程中出现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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