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改扩建21所村级幼儿园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改扩建21所村级幼儿园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阳政办发〔2013〕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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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改扩建21所村级幼儿园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改扩建21所村级幼儿园,是省、市政府今年承诺为人民办的实事之一。为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将省、市政府的承诺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改扩建21所村级幼儿园,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确保年内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二、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落实责任
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规划,以及分县区农村在园幼儿数、农村小学数等因素,将改扩建21所村级幼儿园任务分解至各县区,其中:平定县7所、盂县7所、郊区6所、矿区1所。各县(区)要抓紧时间,紧密结合“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本地实际,对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具体任务要明确到项目,并上报市教育局批准。“一把手”要亲自主抓此项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具体承办机构、承办人,以及协同配合的机构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多方筹资,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承担起筹措经费的主体责任,将工程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今年我市将继续安排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以及新建农村幼儿园等专项资金,各县(区)要将各项资金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要制定政策,大力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工程建设。各县区要强化工程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要积极落实工程实施中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对村级幼儿园改扩建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适当减收或免收;对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中小学校建设进行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四、强化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工程实施中都负有重要的责任,都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实施,除了校舍建设质量方面必须严格把关外,其它方面要简化程序、提供方便,加快办理各种手续,每个工程每个部门的审批时间不能超过三个工作日。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工程实施所需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工程建设收费减免政策;发改、规划、建设、国土、地震等部门要在工程审核、项目审批、工程资金下达等方面从快从简,保证工程实施进度;国土、建设、水务、地震、气象、消防等部门在学校选址、制定改造方案等关键环节,要严把质量标准;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质量;教育部门要按照政府要求,全面负责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实施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布点规划、项目确定、质量把关等重要环节工作,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县区要将工程质量摆在首位,狠抓质量管理,要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采购关和验收关。要坚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的校舍才能交付使用的原则,建成的项目要尽快组织验收,尽早投入使用。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监督举报电话、工程信息公开等手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要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使工程成为“阳光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和“廉政工程”。
五、加快进度,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完成21所村级幼儿园改扩建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强过程管理,细化主要工作,制定好2013年工程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把握好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从严控制。要通过实施倒排工期制度,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年底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所有项目要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从6月起开工建设,1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12月份全市组织总结验收。
六、加强督查,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区)要将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检查的重点是责任落实、工程进展、资金到位与使用和工程质量情况等。市政府将及时进行督查工作,对违反建设规定的,将在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处罚。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这一实事的完成情况将列为今年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主要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不按规定设立工程专户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成立全市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工程领导小组
我市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成立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任衍钢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张利军、市教育局局长高巨海、市财政局局长郭少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王伟锁担任,发展改革、教育、消防、监察、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水务、审计、安监、地震、气象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巨海同志兼任。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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