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核查整改、数据上报等阶段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检验工作成效,迎接省级、国家的检查验收,决定开展2012年度市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通过验收,全面检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图斑核查是否真实、查处整改是否到位、上报数据是否准确,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为下一步开展的省、国家验收、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打好基础。
二、验收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
是否能够贯彻落实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机构健全且运行有效,整改有力且成效明显;各相关单位是否能够协同配合,准确掌握政策规定,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全面完成核查整改任务。
(二)人员、经费、装备落实情况
是否能够成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从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工作,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处理、外业核查所需的设备、器材等。
(三)图班核查情况
是否按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图斑核查工作,各类图斑判别是否准确。土地图斑:合法图斑涉及的项目用地是否能做到批准程序合法,用地行为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违法图斑涉及的项目用地是否能做到基本事实清楚,违法定性准确;对疑似图斑中的违法地块的整改纠正是否能够整改到位;“只有土地证而无批准文件”等需进行举证的图斑,举证材料是否全面、真实,有说服力。矿产图斑:伪变化图斑是否在2012年度内发生过勘查、采矿行为,现场有无探矿、采矿迹象;合法图斑是否具备合法勘查、采矿手续;违法图斑是否已处罚到位,非立案处理的理由是否充分。
(四)查处整改情况
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和违法开采行为是否能够及早发现、及时制止、积极查处、全面整改,立案查处率和履职到位率是否达到100%。案件查处中,是否能够做到主体明确、事实清楚、程序完备、适用法律恰当;通过移交、移送,是否能够确保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到位;通过查处整改,是否能够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纠正、违法现场恢复原状或复耕复绿;行政处罚案卷是否整洁规范。
(五)数据信息上报情况
检查各类数据填报是否准确、规范,真实可信;数据审核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按时、保质上报各类数据报表及半月报。
三、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为8月22日至31日。
四、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由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土地、矿产卫片统一进行验收。在县级已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逐一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听取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
根据卫片工作规范及要求,查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领导批示、各类文件、会议纪要、数据报表、信息简报、工作总结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地块档案、违法案件卷宗、举证材料、新闻宣传等资料。
(三)现场核查
根据图斑核查资料进行实地查看,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没收及恢复耕种条件、实地伪变化图斑等内容进行检查,侧重查看违法用地和实地伪变化现场。土地卫片外业调查抽查率不低于20%,内业调查抽查率不低于30%;矿产卫片外业调查和内业调查均达50%。
(四)综合评价及意见反馈
各验收组按照本通知确定的验收内容及验收评分标准,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工作情况综合打分、评估,形成总体评价,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反馈意见。
(五)限期整改完善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有关县(市、区)、开发区要在省级验收前完成整改。对未通过验收的,有关县(市、区)、开发区要进行全面整改,限期完成,并再次申请市级验收。
五、验收标准
验收按照部级验收标准执行,对照《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附件2)、《2012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附件3),逐项进行打分评估。验收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通过验收;80分以下不通过验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一是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二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三是立案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四是组织整改不力的。
六、验收要求
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13〕54号)要求,验收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卫片执法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验收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验收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验收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质量。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准确掌握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进行内、外业核查时,要认真填写《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外业核查登记卡》、《2012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外业核查登记卡》和《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内业工作登记表》(附件4、附件5),检查人、填表人要对核查结果负责。
(二)验收工作是对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全面检验,对促进违法行为的整改查处,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有着重要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查验收,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三)验收期间,各验收组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和礼物等。要以扎实、高效的作风把验收工作做实、做好,为迎接省、部级验收打好基础。
(四)各验收组要注意收集情况、发现问题、总结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的好做法、好经验。验收工作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形成完整的书面报告,并认真填报此次验收的有关表格,经验收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于9月5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表格报市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景亮
联系电话:228105113753998732
电子邮箱:ycwp2288067@163.com
附件: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组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1日
附件
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组
第一小组组长:芦景珠市监察局副处级检查员
组员:董文翰市国土局地籍科科长
董廷栋市国土局科员
(联系人:董廷栋13466924983)
验收县(区):盐湖临猗万荣运城开发区
空港开发区
第二小组组长:史忠诚市人社局纪检组长
组员:邵普市国土局执法三队副队长
张春明市国土局科员
(联系人:张春明13835964200)
验收县(市):平陆芮城永济风陵渡开发区
第三小组组长:杨建云市公安局副局长
组员:张小平市国土局法规科科长
李永革市国土局科员
(联系人:李永革13935970085)
验收县(市):夏县新绛稷山河津
第四小组组长:张晓波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长
组员:杨济安市国土局主任科员
景亮市国土局科员
(联系人:景亮13753998732)
验收县:闻喜绛县垣曲绛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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