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经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1日
运城市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早餐(夜市)供应网点少、条件差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参照《山西省关于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四城联创”部署,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食品安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以实现城市居民“便捷、卫生、营养、健康”的早餐(夜市)消费为目的,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企业承办”为原则,着力对早餐(夜市)业进行规范,发展符合现代快餐业生产经营要求的餐饮业,真正把放心早餐(夜市)工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实事工程、放心工程。
二、试点目标
从2013年至2014年,对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区域(中心城区、空港开发区、禹都开发区、盐湖新区)的早餐(夜市)经营摊点进行规范,实施“工厂化集中生产、密闭式统一配送、规范化网点经营”的经营方式,实行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餐车、统一价格、统一管理,按市场规律经营,达到“源头监管、全程冷链、安全可控、质量回溯”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水平。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1月-6月):3月底以前,完成放心早餐中央厨房选址工作,并报市规委会批准;完成放心早餐试点工作网点选址、布点工作,并报市住建局批准;5月底前,建成放心早餐加工中心,6月底前在试点区建成30家放心早餐网点;制定下发夜市监管相关制度办法。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着力打造河东、凤凰两个示范夜市群。
第二阶段(2013年6月-12月):放心早餐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初见成效(至少进2所校园、2所企业、4个社区)。在试点区建成100家放心早餐网点,并建成一家集标准化生产和统一配送为一体的中央厨房加工中心;对试点区零星夜市摊点进行整合,做到划行归市、布局合理。抓好5-10个夜市群的选址、建设、管理工作,满足群众就餐需求。
第三阶段(2014年1月-12月):建立放心早餐种、养殖基地。年底前,试点区放心早餐网点和进校园、企业、社区实现全覆盖,并适时向各县(市、区)推广;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要求,加大规范整治力度,确保试点区域范围内放心早餐(夜市)达标率至95%以上。
四、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
1.负责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2.负责市区主干道两侧放心早餐(夜市)摊点的布点、规划及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和违章查处工作;
3.负责放心早餐(夜市)摊点周边卫生的监管、清扫工作;
4.组织市食药、工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的早点、夜市摊点。
5.督促承办企业完成中央厨房加工中心、仓储中心、废弃物处理中心等设施的选址和建设。
(二)市食药局
1.负责指导企业规范建设放心早餐加工中心、中央厨房加工中心、网点内部合理布局、许可证核发,组织放心早餐(夜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
2.加强对放心早餐(夜市)原材料购进、加工、配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3.组织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摊点进行查处与取缔;
4.督促承办企业建设冷链配送和检测检验中心;完成与负责承办企业计算机联网监控工作。
(三)市商务局
1.负责落实放心早餐承办企业准入标准,组织放心早餐承办企业制定放心早餐标准;
2.积极向上级争取放心早餐工程项目优惠政策和配套扶持资金;
3.试点工作结束后,适时向各县(市、区)推广放心早餐(夜市)工程。
(四)市卫生局
负责放心早餐(夜市)工程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五)市财政局
负责筹措放心早餐工程试点工作的扶持资金,并会同市住建、商务部门研究制定资金使用办法。
(六)市物价局
负责监管放心早餐(夜市)价格,做到微利经营。
(七)市工商局
1.负责为放心早餐承办企业优先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
2.配合食药、住建取缔无照经营的早餐、夜市摊点。
(八)市质监局
负责监管向放心早餐(夜市)摊点提供食品原料的生产企业,保障所供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
(九)市人社局
1.负责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对承办企业招用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2.充分发挥放心早餐(夜市)网点多、范围广、岗位多的优势,鼓励支持承办企业优先吸纳原国有企业“4050”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放心早餐(夜市)的生产经营活动,宣传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参与放心早餐(夜市)工程。
(十)市环保局
负责放心早餐(夜市)污水排放、油烟和噪音等的监管工作。
(十一)市文广新局
负责做好放心早餐(夜市)的政策、措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放心早餐(夜市)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在电视、网络及平面媒体上集中宣传实施放心早餐(夜市)工程的意义,引导经营者和市民合法经营,文明就餐。
(十二)市公安局
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对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配送车辆确定通行时段,划定通行线路,核发通行证件。
(十三)市国土局
负责协调、办理放心早餐中央厨房加工中心、仓储中心、废弃物处理中心的选址、征地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十四)市规划局
负责做好放心早餐承办企业中心厨房加工中心、仓储中心、废弃物处理中心的规划、选址工作。
(十五)市教育局
负责协调有关学校,做好放心早餐进校园的相关事宜。
(十六)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负责落实放心早餐工程的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
(十七)市农委
负责放心早餐(夜市)农产品源头的检验检疫工作。
(十八)市畜牧兽医局
负责放心早餐(夜市)畜禽产品源头的卫生防疫检疫工作。
(十九)盐湖区人民政府
负责做好辖区各办事处以及盐湖新区的放心早餐(夜市)网点的布点、规划,组织好辖区放心早餐工程进社区工作的实施;配合市住建、国土部门做好放心早餐企业在选址、征地方面的相关工作。
(二十)运城开发区
配合市住建、国土部门做好辖区内放心早餐(夜市)网点的布点、规划工作,组织做好放心早餐(夜市)工程的实施。
(二十一)空港开发区
配合市住建、国土部门做好辖区内放心早餐(夜市)网点的布点、规划工作,组织做好放心早餐(夜市)工程的实施。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工作领导组,由陈竹琴副市长任领导组组长,市政府翟俊彦副秘书长、市住建局靳虎刚局长、市食药局陈汪利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靳虎刚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及空港开发区等。领导组各成员单位须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服务、宣传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试点工作实施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放心早餐(夜市)工程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公益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体联动,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监管,完善机制
建立监管和退出机制,每年将对放心早餐工程的承办企业进行年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承办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经整改仍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和享有的优惠政策,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放心早餐(夜市)工程让群众放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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