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6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政办发[2016]15号
颁布日期:2016-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6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治市2016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4日

长治市2016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五五”战略总体部署。特制定2016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上党,美丽长治”建设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着力解决好生态与经济、造林与管护、山区与平川、城镇与乡村、产业与富民、林上与林下等“六大关系”的平衡发展,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加快林业生态修复,为全面落实“六大发展”,务实推进“五五战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建设目标

围绕生态、民生、安全、法治“四个”林业建设,着力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资源保护、科技兴林“五大”攻坚,突出两山造林、两林富民、两网绿化、双创示范、四旁植树、种苗基地“六大”重点,全市营造林面积达到30万亩;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5‰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5‰以内;努力实现增绿色、增面积、增蓄积、增效益、增收入“五增”目标,全面推进林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十三五”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建设任务

全力实施以“八大”林业生态建设为重点的“两山”造林,以“四大”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的“两林”富民,以水网和路网绿化为重点的“两网”绿化,以生态乡和生态村建设为重点的“双创”示范,以义务植树和其它植树为重点的“四旁”植树,以乡土树种育苗为重点的“苗木”基地建设等“六大”重点工程。全市完成造林30.0247万亩,村庄绿化50个,植树1470万株,新育苗1.8万亩,苗木基地保有量达到8万亩。

(一)“两山”造林工程

1、建设任务

以太行太岳“两山”灭荒为重点,把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和地方工程统筹安排,有机结合,通过实施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造林补贴、森林植被恢复、重点区域造林等国家和省级工程,完成荒山、荒坡、荒滩生态防护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11.8189万亩。

2、标准要求

(1)造林模式:采取针阔、乔灌、块状、带状混交造林,配置比例为5:5、4:6或3:7。

(2)主栽树种:油松、侧柏、刺槐、火炬、山桃、山杏、元宝枫、连翘。

(3)苗木标准:针叶树容器苗要求2年生以上,苗高40cm以上;阔叶苗地径达到1cm以上。

(4)整地标准:小鱼鳞坑整地,规格60×50×40cm,大鱼鳞坑整地,规格200×120×40cm,采用生土、石片或石头作埂,熟土回填,活土层厚度40cm以上,呈反坡形。

(5)栽植标准:乔木,株行距2×3m,密度111株/亩;灌木,株行距2×2.5m或2×2m,密度133株/亩或167株/亩。

(二)“两网”绿化工程

1、建设任务

以通道沿线荒山、水系林网建设为重点,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通道两侧荒山绿化等国家和省级工程,完成水源涵养林和道路防护林6.515万亩。

2、标准要求

(1)造林模式:通道防护林带按生态防护型、生态景观型、生态经济型三种模式配置。绿化宽度10—50米,要求里低外高,层次分明。水源涵养林采取针阔、乔灌、块状、带状混交造林。

(2)主栽树种:通道防护林带以毛白杨、柳树、国槐、香花槐等高大乔木树种,核桃、梨树、枣树等经济林树种,油松、华山松、侧柏等常绿树种,木槿、紫薇、丁香、元宝枫等景观树种为主。水源涵养林以油松、侧柏、山桃、山杏;经济林主栽核桃、仁用杏、连翘、文冠果为主。

(3)苗木标准:通道防护林带灌木苗要求2年生以上,苗高60cm以上,地径1cm以上;常绿树种高度在2m以上,冠幅70cm以上;乔木苗高3m以上,胸径5cm以上;经济林苗高达到1m以上,地径达到1cm以上。水源涵养林采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苗高60cm以上,地径1cm以上。

(4)整地标准:通道防护林带采用穴状整地,乔木规格80×80×80cm,灌木规格50×50×50cm,经济林100×100×100cm,熟土回填、回土至与地面平,灌水沉实。水源涵养林采用大鱼鳞坑整地,规格200×120×60cm,活土层厚度40cm以上。

(5)栽植标准:通道防护林带乔木,株行距3×3m或3×4m,密度74株/亩或55株/亩;灌木,株行距2×2.5m或2×3m,密度133株/亩或111株/亩;经济林4×4m、3×4m,密度42株/亩或55株/亩。水源涵养林,株行距2×3m,密度111株/亩;灌木生态林,株行距2×2.5m或2×2m,密度133株/亩或167株/亩。

(三)“两林”富民工程

1、建设任务

以丘陵山区经济林产业发展为重点,通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补贴、省强农惠农特色经济林、以市级干果经济林基地建设为主的市级造林补贴等国家、省、市工程,建成规模连片、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干果经济林产业基地和多用途兼用林基地,完成两林富民工程11.6908万亩,其中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段发展以核桃为主的干果经济林,自然条件较差和林缘300米范围内的地段建设以连翘为重点的生态经济兼用林。

2、标准要求

(1)造林模式:经济林为地堰地埂型、密植丰产型、林粮间作型、梯田条带型,兼用林为条带密植型、乔灌混交型。

(2)主栽树种:核桃、花椒、枣、柿子、仁用杏、双季槐、连翘、文冠果、山桃、山杏、沙棘、油用牡丹等。

(3)苗木标准:核桃,两年生嫁接苗,苗高60cm以上,地径1.5cm以上;枣,苗高100cm以上,地径1.5cm以上;花椒,苗高60cm以上,地径0.8cm以上;柿子,苗高80cm以上,地径1.0cm以上;仁用杏,苗高80cm以上,地径1cm以上;文冠果、山桃、山杏苗高60cm以上,地径1cm以上;连翘,苗高30cm以上,地径0.5cm以上。

(4)整地标准:经济林树种穴状整地,规格100×100×100cm、每个定植坑内混施腐熟厩肥15公斤左右,回填土至与地面平,灌水沉实;兼用林树种可隔坡水平带整地,带间距3—4米,带面宽60—80cm,要求生土或石片作埂,熟土回填,呈反坡形,埂高25cm,埂宽30cm,活土层厚度40cm以上;小鱼鳞坑整地,整地规格60×60×60cm,用生土或石头作埂,熟土回填,坡面呈反坡形,活土层厚度40cm以上。

(5)栽植标准:

经济林地堰地埂型株距3米或者4米,行距随地而定;密植丰产型株行距4×4m、3×4m,密度42株/亩、55株/亩;林粮间作型株行距4×5m、5×6m;密度33株/亩、22株/亩;梯田条带型株距3米或者4米,行距随带宽而定。兼用林文冠果株行距2×3m或2×2.5m,密度111株/亩或133株/亩;连翘株行距2×3m或2×2.5m,密度110株/亩或133株/亩。

(四)“双创”示范工程

1、建设任务

以打造山川秀美新长治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全面开展绿色生态乡镇创建和村庄绿化活动,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传统生产方式,提高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减轻农村生活污染,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绿色生态乡镇各县市区要积极申报,经县级自查符合标准的乡镇,市级组织核查验收合格后,提请市政府表彰;全市完成村庄绿化50个。

2、标准要求

生态乡镇创建评定要求达到以下几个指标。

(1)森林覆盖率。土石山区达到40%以上,丘陵区达到35%以上,平原区达到20%以上;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90%以上,林业用地面积小,无法达到森林覆盖率指标的,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95%以上;

(2)通道绿化。所有铁路、公路及乡村道路宜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以上,两侧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95%以上;

(3)乡镇所在地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以上,乡(镇)所在地周围2公里范围内无宜林荒山。

(4)村庄绿化。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建成不少于一处能满足村民活动的公共绿地,全乡(镇)至少80%以上的村庄达到以上建设标准。

(5)平原绿化。农田林网面积控制率达到95%以上,河流、渠道、滩涂绿化率达到95%以上。

(6)经济林。丘陵区农民人均达到1.5亩以上,土石山区农民人均达到1亩以上,平原区农民人均达到0.5亩以上。

(7)保护体系。连续3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村庄绿化按照省规定标准执行。

(五)“四旁”植树工程

1、建设任务

以路旁、沟旁、渠旁和宅旁植树为重点,结合生态乡镇完善提升,完成植树1470万株,使全市乡村生态环境水平得到大提升。

2、标准要求

(1)造林模式:适地适树,因地制宜,见缝插绿,随地作型,按生态防护、生态景观、生态经济三种模式配置。

(2)主栽树种:毛白杨、柳树、国槐、香花槐等高大乔木树种,核桃、梨树、枣树等经济林树种,油松、华山松、侧柏等常绿树种,木槿、紫薇、丁香、元宝枫等景观树种。

(3)苗木标准:灌木苗要求2年生以上,苗高60cm以上,地径1cm以上;常绿树种高度在1m以上,冠幅50cm以上;乔木苗高2.5m以上,胸径3cm以上;经济林苗高达到1m以上,地径达到1cm以上。

(4)整地标准:穴状整地,乔木规格80×80×80cm,灌木规格50×50×50cm,经济林100×100×100cm,熟土回填、回土至与地面平,灌水沉实。

(5)栽植标准:乔木,株行距3×3m或3×4m,密度74株/亩或55株/亩;灌木,株行距2×2.5m或2×3m,密度133株/亩或111株/亩;经济林4×4m、3×4m,密度42株/亩或55株/亩。

(六)种苗基地工程

1、建设任务

以乡土树种和适销对路大规格良种壮苗培育为重点,以提高良种壮苗供给,增加种苗基地效益为目标。完成阔叶苗培育1.26万亩,针叶苗培育0.54万亩,全市苗木基地保有量达到8万亩。

2、标准要求

(1)阔叶苗发育良好,茎干通直,充分木质化。

(2)松等针叶树苗要有完整的主梢和饱满的顶芽。

(3)应有比较完整的根系。针叶树播种苗,Ⅰ级苗主根长应大于20厘米,Ⅱ级苗应大于15厘米。阔叶树播种苗,Ⅰ级苗主根长应大于25厘米,Ⅱ级苗应大于20厘米;直根性强的应大于30厘米。

(4)无病虫害,无劈裂、主梢折断等机械损伤。

(5)Ⅰ级苗大于20%;Ⅲ级苗应小于15%。

四、分县任务

城区:义务植树66万株、其他植树65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007万亩、针叶树苗0.003万亩。

郊区:村庄绿化3个,义务植树57万株、其他植树58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077万亩、针叶树苗0.033万亩。

长治县:造林总任务0.1542万亩,其中:两山造林植被恢复工程0.0042万亩,市级造林补贴0.15万亩,村庄绿化3个,义务植树61万株、其他植树62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063万亩、针叶树苗0.027万亩。

潞城市:造林总任务0.84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市级封山育林0.3万亩,两林富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干果经济林工程0.24万亩、省级造林补贴0.3万亩,村庄绿化5个,义务植树59万株、其他植树59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19万亩、针叶树苗0.051万亩。

屯留县:造林总任务1.7617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太行山绿化工程示范项目人工造林0.4万亩、市级封山育林0.2万亩,两网绿化太行山示范人工造林0.2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1257万亩、高速路两侧荒山绿化0.6万亩,两林富民市级造林补贴0.5万亩,村庄绿化4个,义务植树57万株、其他植树57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19万亩、针叶树苗0.051万亩。

长子县:造林总任务4.0597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薪炭林0.0367万亩、省级造林补贴0.25万亩、省级重点区域造林0.033万亩、市级封山育林0.7万亩。两网绿化太行山人工造林0.1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19万亩、高速路两侧荒山绿化0.1万亩。两林富民省级造林补贴0.05万亩、省强农惠农特色经济林0.1万亩、市级造林补贴2.5万亩。村庄绿化4个,义务植树62万株、其他植树62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12万亩、针叶树苗0.048万亩。

壶关县:造林总任务2.1733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0333万亩、市级封山育林0.6万亩,两网绿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34万亩、高速路两侧荒山绿化0.1万亩,两林富民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干果经济林0.2万亩、市级造林补贴0.9万亩,村庄绿化4个,义务植树57万株、其他植树58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12万亩、针叶树苗0.048万亩。

平顺县:造林总任务6.4146万亩,其中:两山造林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人工造林1.55万亩、三北防护林封山育林0.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工程0.2517万亩、省级造林补贴0.6万亩、植被恢复0.0999万亩、省级重点区域造林0.033万亩、市级封山育育0.8万亩,两网绿化太行山人工造林工程0.8万亩、高速路两侧荒山绿化0.7万亩,两林富民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干果经济林工程0.08万亩、市级造林补贴1万亩,村庄绿化6个,义务植树50万株、其他植树49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098万亩、针叶树苗0.042万亩。

黎城县:造林总任务3.7993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太行山绿化工程人工造林0.05万亩、省级造林补贴0.2万亩、市级封山育林0.5万亩,两网绿化太行山人工造林0.4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1393万亩、高速路两侧荒山绿化0.5万亩,两林富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干果经济林0.26万亩、省级造林补贴0.1万亩、市级造林补贴1.6万亩,村庄绿化4个,义务植树52万株、其他植树52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19万亩、针叶树苗0.051万亩。

襄垣县:造林总任务2.0207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036万亩、省级造林补贴0.8万亩、植被恢复工程0.0547万亩、市级封山育林0.2万亩,两网绿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43万亩,两林富民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干果经济林0.2万亩、市级造林补贴0.3万亩,村庄绿化4个,义务植树58万株、其他植树58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05万亩、针叶树苗0.045万亩。

武乡县:造林总任务2.5215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太行山绿化人工造林0.0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0007万亩、市级封山育林0.4万亩,两网绿化太行山绿化人工造林0.44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13万亩、高速路两侧荒山绿化0.4万亩,两林富民工程巩固退耕还林干果经济林0.4908亩、省强农惠农特色经济林0.1万亩、市造林补贴0.5万亩,村庄绿化5个,义务植树52万株、其他植树52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05万亩、针叶树苗0.045万亩。

沁县:造林总任务4.103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太行山绿化人工造林0.03万亩、省级造林补贴0.6万亩、省级重点区域造林0.283万亩、市级封山育林1.3万亩,两网绿化太行山绿化人工造林0.27万亩,两林富民巩固退耕还林干果经济林0.27万亩、省强农惠农特色经济林0.1万亩、市级造林补贴1.25万亩,村庄绿化4个,义务植树52万株、其他植树51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12万亩,针叶树苗0.048万亩。

沁源县:造林总任务2.1767万亩,其中:两山造林天保封山育林0.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0355万亩、省级造林补贴0.7万亩、植被恢复工程0.0012万亩,两网绿化天保人工造林0.1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0.24万亩、高速路两侧荒山绿化0.1万亩,两林富民市级造林补贴0.5万亩,村庄绿化4个,义务植树52万株、其他植树52万株,新育阔叶树苗0.112万亩、针叶树苗0.048万亩。

五、实施步骤

(一)2016年3月12日前,各县市区抓好七个落实:落实责任、落实总体规划、落实作业设计、落实苗木种子、落实绿化地块、落实施工队伍、落实绿化资金、落实招投标等工作。

(二)2016年3月12日植树节前召开动员会,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全面启动林业生态工程。

(三)2016年4月20日前,造林绿化重点工程任务基本结束,县市区组织自查,完善提高。

(四)2016年5月5日前工程全面完成,全市组织督查检查。

(五)2016年7月15日至8月30日开展雨季造林,组织补植补种,完善提高工程建设。

(六)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30日开展秋冬季造林,组织补植补种,完善提高工程建设,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科学部署。要制定完善的制度,确保各项造林绿化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一是目标责任制。将林业生态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考核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内容,实行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项工程都要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时限、奖惩,确保工程如期实施,按时完成。

二是示范带动制。按照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关注林业生态建设的原则,市县两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每人抓一个林业精品工程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三是规范管理制。林业生态工程以县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兑现,确保工程质量。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全面的基础保障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林业投入体系。

一是各级财政投入。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的增长比例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二是社会各界筹集。采取民营造林、企业出资、自愿捐资、冠名赞助、股份造林、碳汇造林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三是义务植树统筹。按照男11—60岁,女11—55岁公民,每人每年3—5棵树的标准,开展形式丰富的义务植树活动,筹集城乡生态化建设资金。

(三)加强林业技术推广,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一是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途径,大力推进林业新科技革命,实现林业科技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快速提升,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是开展技术培训,培养乡土技术人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实施百千万技术培训工程,培训1万名乡土技术人才。

三是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组织技术人员下乡开展技术承包活动,大力度推广抗旱造林新技术和干果经济林优良品种。

(四)优化发展环境,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推行行政问责、绩效管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做到依法管理、简政放权、热情服务、提高效率,提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执行力,不断优化林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和网络,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产业发展和生态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提高全民参与生态建设的认识,逐步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政绩观、消费观等生态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生态环境,支持和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严格的制度保障

一是进度月报制。对各工程县市区重点工程情况实行月报制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排队,对工程进度缓慢,不达进度要求,排在后两位的县市区有关领导予以约谈告戒。

二是工程验收制。项目竣工验收采用项目管理部门联合验收、项目批准部门复验或抽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程验收后要根据实际调查结果编写项目验收报告上报给上级有关部门以供复查之用。

三是责任追究制。将林业项目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实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项目稽查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建立重大项目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林业建设项目的领导负责制,严格检查考核。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检查。

附:《长治市2016年全市林业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表》

http://xxgk.changzhi.gov.cn/xxgk/xxgknry.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Content&wbtreeid=13702&indentifier=012340096/2016-00080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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