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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县域供水规划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县域供水规划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3)10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2012年8月10日全省大水网县域供水规划设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西大水网县域供水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晋水办规计〔2012〕100号)要求,2012年12月前,平顺县、潞城市、屯留县、城区、郊区、长治县、壶关县、黎城县8个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受益县市区,须完成辛安泉供水骨干工程各分水口以下供水系统的规划工作。但目前该项工作明显滞后,规划编制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相关成果的上报工作,严重影响我市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各受水区配套工程与大水网工程同步建成、同期发挥效益”的工程目标。
为确保各县配套工程与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同步建成,请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责成职能部门务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本县域的供水规划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省水利厅进行技术审查,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县市区,将在下一年度全市水利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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