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发〔2009〕101 号
颁布日期:2009-11-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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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09〕101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

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已下

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安政办

传〔2009〕5号),要求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倡导实施营

养餐计划。此项工作开展两个月来,建立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已

开始起步,一部分学生的营养早餐得到了保障,保证了青少年健

康成长。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进展不平衡、覆盖面不

大的问题,提供蛋奶供应操作尚处在探索当中。为切实抓紧抓好

“蛋奶工程”的全面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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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实施好“蛋奶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实施“蛋奶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

其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未来建设者的健康素质。近

年来,我市青少年营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素质明显增强。但是,

部分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部分城市学生营养不均衡的问题依然比

较突出,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鸡蛋和牛奶(或羊奶、豆奶)富

含青少年成长所需的基本营养,坚持为中小学生重点补充蛋奶等

相关食品,有利于改善其营养状况。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

实施“蛋奶工程”,是贯彻“健康第一”指导思想,保证青少年健

康成长的要求,是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热切企盼,是落实以人为本

执政理念的根本要求。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关注

民生、关注未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

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实施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蛋奶工

程”,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满意,让学生满意。

二、实施范围和原则

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按照“政府统

筹、多方参与、以县为主、部门管理、学校实施”原则,整体部

署,分步推进,全面覆盖。从2009年秋季开始,有条件的县整体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蛋奶工程”;有困难的县先选有食堂

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学生“蛋奶工程”,逐步扩大到全覆盖;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在城市低保学生中和市阳光学校先行

实施,逐步扩大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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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蛋奶工程”,按照每年250天在

校期间每人每天2元标准,每天为学生供应一个鸡蛋、一袋牛奶(或

羊奶、豆奶)或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以早餐或加餐的形式供学生

选择食用。

2、各县区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困难学生,由省级财政和县区

财政补助,免费供应。享受城乡低保家庭以外的学生,由县区财

政和家长共同分担,省上补助超过低保学生数的资金,用于补助

其他较为困难的学生,分担比例由县区确定。

3、市直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市阳

光学校学生的“蛋奶工程”补助,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四、保障措施

1、经费补助。实施“蛋奶工程”所需资金按照“财政补助为

主、家长适当分担”的办法解决。省上确定各县区困难学生人数,

按所需经费总额的30%核拨到县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

户,其余70%资金由县区自筹。县区筹措的补助资金与省级补助资

金一并纳入财政特设专户,统一支付,统一管理。县区财政、教

育部门按标准每学期分两次(开学初和学期中)将专项资金直接划

拨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学校实行专帐管理。补助的专项资金

禁止挤占、截留、克扣或套取挪作它用。

2、认真核定补助对象。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及时

将省级下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下达各县区。各县区要认真

制定享受“蛋奶工程”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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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困难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和条件,核定补助对

象,并向社会公示补助对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力争做到应享

尽享。每学期开学初,各县区要将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名单汇总,

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市直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低保的学生,

每学期开学初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由学校负责登

记,汇总报市民政、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市阳光学校在每学期

初将在校学生名册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

3、规范食品采购。各县区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业厅公告的《陕西省“蛋

奶工程”蛋奶产品供应定点企业名单》,组织由教育部门牵头,财

政、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物价、工商、监察等部

门共同参与,通过政府采购,在省上公布的企业名单中公开招标,

具体确定供应商、供应品牌和价格。供应商要根据签定的供应合

同和县区提出的具体要求,确保蛋奶食品按照品种、质量、数量、

时限,及时、安全配送到相关学校,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

4、做好蛋奶接收发放。县区教育部门要汇同卫生、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蛋奶配送、接收、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监

督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对相关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做好“蛋奶工程”的日常管理,确定专人

负责蛋奶的接收、储存、管理、加工、发放工作,每次接收配送

的蛋奶制品必须索要有关原件资料并留样封存,每天对蛋奶的发

放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及时汇总上报,定期与供贷商结算,结

算办法由各县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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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蛋奶制品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部门汇同质

量监督、农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奶制品国家标准及国

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的学生食用蛋奶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对中标企业和学校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与指导,确保配送的奶制品符合国家标准,配送

的鸡蛋是无公害产品,质量可靠。

6、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教育部门组织

学校要制定《学生食用蛋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

立和完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7、建立实行“蛋奶工程”检查督导机制。实施“蛋奶工程”

的关键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和学校

四级“蛋奶工程”管理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

细化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

检查指导。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把“蛋奶工程”纳入督导范畴。

8、配置“蛋奶工程”基本设备。各县区要解决“蛋奶工程”

所必需的基本设施设备,添置冷藏、保鲜、消毒、加工、加热等

设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学校食堂建设,为“蛋奶工程”安

全有效实施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

9、明确“蛋奶工程”专人管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

校应设立或明确“蛋奶工程”工作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和工作人

员,做到有机构、有人负责。各县区要按陕编办发[2002]65号

“有食宿生的学校每80名就餐学生聘请一名炊事人员,每200名

寄宿学生聘请一名宿舍管理人员,不列编,各财政部门按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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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给予适当补贴”的要求,按财政供养体制明确补贴的标准或数

额,适当聘用炊事员和宿舍管理员。

五、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要将“蛋奶工程”纳入县域经

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逐步扩大覆盖范围的目标要求,尽快研究

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条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尽

早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让“蛋奶工程”惠及全体中小学生。

2、加大宣传教育。各县区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

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进行宣传,为实施“蛋奶工程”营造良

好的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实施好“蛋奶工程”,引导家

长和社会重视学生营养问题,并积极参与支持“蛋奶工程”,推动

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营养化。中小学校要以实施“蛋奶工程”

为契机,全面加强体育、卫生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坚

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健康卫生和生活习惯,使

所有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3、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按

照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要求,强化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加

强监管与指导,确保“蛋奶”质量;加强蛋奶生产、配送、加工、

发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蛋奶不出厂、不

销售、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4、实行责任追究。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

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

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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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或其它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

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切实加强领导

1、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蛋奶工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

副市长吴德珠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康、市教育局局长杜科

持任副组长,市财政、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

质监、物价、商务、工商、监察、审计、人事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的实施“蛋奶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蛋奶工程”的组织管

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杜科

持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柏林、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庆

意担任。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分解和落实各部

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蛋奶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2、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责任。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蛋奶工程”的日常管理,检查、指导学

校做好“蛋奶工程”的组织与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蛋奶工程”专项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

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卫生部门负责“蛋奶工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

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

度,加强学校蛋奶配送、储存和加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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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食品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农业部门负责本市生产环节的奶源、蛋源基地的管理,确保

原料蛋、奶质量安全。

质监部门负责做好供货企业配送的学生奶蛋的质量监管,督

促供货方和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蛋奶检测和产品留样制度。

民政部门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认定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蛋奶等食品流通环节的市场监管。

审计部门负责对“蛋奶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

定期审计。

监察部门负责对实施“蛋奶工程”违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人事(编制)部门负责指导“蛋奶工程”人员的聘用工作。

物价、商务等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为“蛋奶工程”顺利

实施创造条件。

3、夯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蛋奶工程”实行“以县为主”的管

理体制。县区政府负责“蛋奶工程”的具体实施和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蛋奶工程”科学、规范、安全、持续、健康实施的长

效机制。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统筹,安排落

实好本县区“蛋奶工程”资金筹措、产品供应、设备购置、人员

配备、安全保障、宣传教育等项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及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相关规定,分解落实蛋奶等食品安全监

管责任,确保学生喝上放心奶、吃上放心蛋或营养价值相当的营

养餐。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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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蛋奶工程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安康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中、省驻安各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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