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眼技防工程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发〔2009〕80 号
颁布日期:2009-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1-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09〕80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眼技防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安康”建设,

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突破发展,现就进一步加

强全市“天眼”技防工程建设再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增强加快“天眼”技防工程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07年,我市从零起步实施了“天眼”技防工程建设。几年

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

较好实绩。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市县公安机关二级指挥、229

个视频监控点联网的“天眼”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实现了部分道

-2-

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重点部位防范、现场应急处突可视化、自动化,

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市安全技防水平。但是,目前全市“天眼”

技防工程建设仍处于起始阶段,街道社区的监控点仅占应覆盖面

的5%,重点道路的监控点仅占应覆盖面的8%,公共复杂场所的监

控点仅占应覆盖面的10%,重点单位内部监控可接入公安视频指挥

调度系统点数仅占应接入的12%。全市“天眼”技防工程建设水平

与当前严峻的维稳形势要求极不适应,与“平安安康”建设要求

差距很大,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为

此,各级政府要清醒看到当前“天眼”技防的落后状况,进一步

增强加快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使全市安全技防能力赶上

全省的平均水平,为“平安安康”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提供有力保障。

二、“天眼”技防工程建设的重点

为尽快扩大全市“天眼”技防覆盖面,提高“天眼”技防工

程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效能,根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天眼”技防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

今年全市再增加530个“天眼”技防视频监控点,不断完善视频

接入系统,具体建设任务由市公安局根据现实需要向各县区分解

下达。全市“天眼”技防工程建设的重点、要害部位是:

(一)武器、弹药存放和国家重要物资储备场所;

(二)涉危涉毒物品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场所;

-3-

(三)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融信息运行储存场所;

(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国家秘密场所或部位;

(五)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档案馆重要部位;

(六)广播、电视、电信、邮政以及城市水、电、燃油(气)、

热力供应单位的重要部位;

(七)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和民航、铁路、公路

等交通枢纽的重要部位;

(八)星级宾馆和大型商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住

宅小区出入口、主要通道及其他公共区域。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本县

区“天眼”技防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保证公共安全技

术防范设施及实施公共安全技术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建设的经费

供给。要将实施“天眼”技防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提升本县区社会

治安防控能力的务实之举,强化领导,夯实责任,落实专人,克

服困难,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在公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依法做好本单位的

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各“天眼”技防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要按照统

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履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

对不按要求建设安全防范设施的,由公安部门依照《陕西省安全

技术防范条例》予以处理。由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不落实而致发

-4-

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确保今年全市“天眼”技防工程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市

政府拟从市政府办、综治办、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检查

组,在9月份深入各县区,对“天眼”技防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

行实地督导检查。凡技防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县区,将在全市予

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年度目标考评得分。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公安天眼△建设通知

抄送: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安康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中、省驻安各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