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扶持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宝政发〔2012〕32号
颁布日期:2012-08-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扶持意见

宝政发〔201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宝政发〔2010〕49号)精神,增加资金投入,搞好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特提出如下扶持意见。

一、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发展

(一)扶持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重点扶持设施蔬菜园区发展。对山区县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川塬县集中连片200以上的新建设施蔬菜园区,按照日光温室每亩2000元、大棚每亩7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5年以上、当年新建2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园区,一次性给予每亩400元土地流转补贴;对规划合理、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园区,给予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贴。

(二)开展设施蔬菜保险试点。对近年来新建的设施蔬菜基地,因暴雨、大风、冰雹、大雪等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救灾资金,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同时,从今年开始,开展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建立蔬菜生产风险补偿机制,在陈仓、凤翔、岐山、千阳、陇县等设施蔬菜重点基地县区先行试点,保险费市财政补贴70%、县区财政补贴20%、农户承担10%。

(三)实行设施蔬菜建设贷款贴息。对规划区域内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法人主体明确的设施蔬菜基地,按照“每亩日光温室10000元、每亩大棚3000元”的贷款额度给予50%的贴息扶持,贴息时限一年。

(四)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和新优技术推广。大力开展职业菜农培训,提高菜农科技素质。建立健全蔬菜技术推广队伍,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外聘的设施蔬菜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蔬菜新优品种和秸秆生物反应堆、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灌溉等先进实用技术,特别是要支持增温、补光等设施蔬菜减灾防灾技术推广应用。

(五)加强蔬菜节会品牌建设。办好太白蔬菜节等节庆活动,创新内容形式,扩大对外宣传;鼓励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和重点基地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注册商标,培育名优特品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

(六)推广农社(超、校)对接模式。完善推广农社、农超、农校对接模式,支持扩大覆盖面,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方便蔬菜交易,平抑市场菜价,实现市民、菜农互利双赢,促进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

二、加快畜牧大市建设,扶持畜牧业发展

(一)扶持高端奶业基地建设。对新建的千头现代化奶牛场,按存栏良种奶牛头数,每头给予1000元的基础设施补贴;对进口良种荷斯坦奶牛,每头补贴3000元购种费;对500头以上新建标准化奶牛小区给予20万元的基础设施补贴;对引进的奶牛性控冻精,每支给予60—80元的补贴。

(二)扶持生猪产业发展。对省列万头生猪示范村,每村配套80万元扶持资金;对新建存栏基础母猪200头以上的良种猪扩繁场和良种商品仔猪繁育场,给予10万元的补贴。

(三)扶持标准化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发展肉鸡产业园和标准化养殖场(户)。对建设规模达到年出栏商品肉鸡50万只以上的新建肉鸡产业园,一次性补贴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费50万元;对一次饲养3万只肉鸡标准化笼养场(户),一次性补贴基础设施建设费15万元;对一次饲养1万只的规模肉鸡标准化平养场(户),给予一次性补贴基础设施建设费5万元。

(四)开展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人保财险宝鸡分公司,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奶牛政策性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最大限度降低奶牛、生猪场户的养殖风险。

三、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支持水产养殖业发展

(一)支持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草、鲢、鳙等养殖主导品种和大鲵、鲟鱼、多鳞产颌鱼、唇鱼骨等鱼类为重点,引进名优特品种,构建以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省级良种场、县级水产苗种繁育示范场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良种繁育体系。对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省级良种场建设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二)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以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为载体,推进大鲵等鱼类养殖发展,大力推广“一村一鱼”规模化生产模式,做大做强我市水产品品牌。对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按照国家级20万元、省级15万元、市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渔业养殖合作社建设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加快推进县、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整建制推进标准化示范县区创建,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水平;建立“三品一标”认证财政奖励机制,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产品实施以奖代补,制定有机农业发展规划,推行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检查力度,加强风险分析、预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市场准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落实标准化生产、一体化认证、品牌化经营、标识化准出等制度,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五、整合资金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区要把“菜篮子”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市长负责制下的县区长负责制,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在贯彻落实市上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设立专项资金,进一步增加对“菜篮子”产业发展的投入,促进果菜、畜牧、水产等“菜篮子”产业发展。市级农业、水利、商务、发改、扶贫、电力、交通、城建、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围绕“菜篮子”产业发展规划,整合资金项目,切实加强水、电、路、市场、质检、信息等生产基础设施、质量检测体系和流通体系建设。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和工商企业从事“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活动,推动我市“菜篮子”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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