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8-17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函〔2012〕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函〔2012〕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施民生工程投入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力实施10大领域100类民生工程,项目完工率达到97%,完成投资69.1亿元。一大批民生工程建成投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眉县人民政府等6个县区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市级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先进县区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先进市级部门奖励工作经费2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在保障
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扎实推进我市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7日
附件:
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区:
金台区人民政府
眉县人民政府
凤翔县人民政府
陇县人民政府
千阳县人民政府
太白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市级部门: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社局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卫生局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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