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函〔2012〕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施民生工程投入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力实施10大领域100类民生工程,项目完工率达到97%,完成投资69.1亿元。一大批民生工程建成投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眉县人民政府等6个县区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市级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先进县区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先进市级部门奖励工作经费2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在保障

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扎实推进我市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7日

附件:

2011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区:

金台区人民政府

眉县人民政府

凤翔县人民政府

陇县人民政府

千阳县人民政府

太白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市级部门: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社局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卫生局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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