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宝政办发〔2013〕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陕西省气象局共同推进宝鸡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和《陕西省气象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陕气发〔2012〕104号),进一步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重点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保障人民安全福祉放在首位,大力发展民生气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突出城市、农村、重要江河流域、重要交通干线、输变电线沿线等重点区域,按照点面结合、全面防御、突出重点的战略布局,逐步完善全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3.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提高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实现科学防灾减灾。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事业,形成全社会协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人工防雹覆盖面积扩大30%,年平均增雨量增加15%以上。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到202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率减少50%以上,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降低50%。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中央财政“三农”气象服务专项试点、省级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县建设。建设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土壤水分监测、农田小气候监测和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建成农村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和跟踪监测系统。开展农业气候资源及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建立粮食安全及特色农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气象工作站、气象信息服务站,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施农村重点地区雷电防护工程,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快防雹增雨跨区域协同作业体系建设。加强地面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凤翔人工增雨飞机作业保障基地建设,建成市级、县级防雹增雨跨区域协同作业指挥系统。更新升级作业装备,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立体化作业体系。加快人工影响天气特种监测网和效益评估系统建设,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作业人员管理,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
(三)加快关天副中心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在宝鸡中心城区、蔡家坡、凤翔、陇县和其他7个县城以及重点镇,加密建设区域气象站、风廓线雷达、闪电定位系统、水汽探测系统等,提高我市城乡气象立体监测能力。推行城市区域精细化数值模式,建成交通、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气象预报服务系统,重点加强干旱、暴雨、强对流、高温、雾霾等高影响天气预警,全面提升城市气象预警预报和服务能力。在城市规划、重大建设工程和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中,组织和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的影响。
(四)加快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体系工程建设。依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利用公共媒体和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手段,扩大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入户。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广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灾避灾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快推进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标准,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改善基层气象台站条件,提高现代气象业务发展支撑能力。大力支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气象观测质量,保障观测场选址用地,全力打造新型现代气象台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要建立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重点工程的项目立项和建设工作。
(二)加大投入。各县区要大力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按照中省市县投资比例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工程建设配套投资,将项目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
(三)强化考核。建立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目标管理机制,由市气象局定期检查通报工程建设和完成情况,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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