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发 〔2011〕41号
颁布日期:2011-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宝鸡市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十一五”期间,我市以扶贫重点村为主战场,以“突破西山”为标志,以凤县率先脱贫为示范,加大力度,板块推进,带动全市扶贫开发实现新突破。2009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在凤翔县和陈仓区西部山区开展了贫困地区“三无户”(无依赖力量、无可靠收入、无住房保障)安全住房工程试点,积极探索移民扶贫有效模式,有力地促进全市贫困地区特困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根据新十年中、省扶贫开发规划,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实施全市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彻底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思路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并实现脱贫致富为目标,突出统筹城乡发展主线,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天经济区发展机遇,大力推进“五百扶贫行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贫困户安居工程、十万贫困户增收工程、贫困户能力建设工程、外资扶贫工程、社会扶贫工程六大扶贫工程,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制度,深入持续突破西山,带动南部秦岭山区、西部关山山区、北部乔山地区三大区域、十三个重点板块扶贫开发,加快解决集中连片贫困问题,努力提高全市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农村环境水平。

在认真搞好集中连片移民扶贫新村建设的同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十二五”期间,力争基本解决5950户25500人“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2011年重点解决全市三大区域十三个板块1000户“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

二、原则方法

按照“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先行试点、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以镇村为单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在原址改造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科学选址、安全实用、统一规划、分户建设,户均建房面积50平方米左右。

三、重点任务

今年首先解决十三个重点板块的“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具体是太白县西部秦岭高寒山区,凤县秦岭深山区,渭滨区后山地区、金台区六川河地区、麟游县西部丘陵山区、陇县关山山区、千阳县北部深山区、陈仓区西部山区、凤翔县北部沿山旱腰带、岐山县北山旱腰带、扶风县北部乔山旱塬区、眉县秦岭沿山区、高新区秦岭台塬区。

四、建设户型

根据“三无户”家庭实际情况,以经济、安全、实用、美观为原则,控制规模,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房屋设计要做到防震、避灾、避险,节能环保,水到锅头,土炕改吊炕,结构、色泽体现当地风俗和生活习惯。“三无户”住房建设要适当集中,每个县区要建设适量的10户以上的集中居住点,便于基础设施配套。户型分为三类:

1.属单人单户不符合进入敬老院的“三无户”,每户建一间半,设计面积30平方米左右。

2.2—3人的“三无户”,每户建两间半,设计面积50平方米左右。

3.4人以上能落实亲友帮扶资金的“三无户”,每户可建三间半,设计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种类型建房参照图纸附后)

五、资金来源

按照城乡统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三无户”建房面积平均每户控制在5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700元造价,单户总投资3.5万元左右。工程项目实施由县区政府负责,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进行资源整合,统一组织实施。

1.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

2.列入扶贫部门千村移民搬迁工程项目的农村“三无户”优先安排补助,按照建房每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1000元宅基地整理费,特困户每户再补助1万元。

3.规划、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向农村“三无户”集中,每年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与全市“三无户”建房同步实施,中省户均补助7900元。

4.建房“三无户”中属于残疾人的,残联部门每户补助5000元。

5.属于异地扶贫搬迁和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移民搬迁范围的农村“三无户”,纳入发改部门计划,给予政策补助。

6.农村“三无户”遭受自然灾害的,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7.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安排每户不少于2000元的配套资金。

8.组织动员社会帮扶、亲邻帮助等给予资助。

通过以上项目资金整合,保障农村“三无户”安全建房所需资金。

六、工作职责

1.市扶贫办:负责制定、下达全市农村“三无户”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对工程进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资金落实,做好联席会议制度的日常工作。

2.市规划局:将年度“三无户”建房计划纳入危房改造工程,积极组织实施,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3.市残联:对农村“三无户”中属于残疾人的,落实建房补助政策,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4.市发改委:对属于异地扶贫搬迁和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移民搬迁范围的农村“三无户”,优先纳入计划,给予建房补助,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5.市民政局: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村“三无户”,按规定优先给予建房补助。

6.市财政局:及时落实市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

7.市国土局:对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建设宅基地选址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指导,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宅基地,免收宅基地使用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规划局、民政局、残联、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市、县扶贫办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2.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调查摸底确定的“三无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组评议推荐,村委会审查,村民代表会议评定,对初步确定的“三无户”进行公示,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定后报县上审批。

3.明确方法。宅基地由乡村统一划定,统一规划。按照户建为主、评估公示、基层帮助、亲邻相助、政策扶持、政府补助,尽快启动、尽早入住的办法和要求做组织实施工作。

4.整合资源。整合各类资金项目,直接补助到户,发挥最大效益。搬迁建房工程动工后,先由扶贫部门一次性拨付1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其它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工程竣工后,按各自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5.统筹规划。将水、电、路、广播电视传输线路、太阳能、吊炕等一并规划建设到位,配套建设新农村绿化和公厕、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到村到户,造册登记,严格按照“三无户”标准和各部门具体要求进一步核查,对确定的“三无户”要列入扶贫、规划、残联、发改、民政、国土等部门规划,及时上报,分年度安排实施。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三无户”摸底资料和2011年确定的“三无户”名单于5月15日前上报市扶贫办并抄送市级各有关部门。

附件1.宝鸡市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2.宝鸡市“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施工图

宝鸡市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县区

建设总户数(户)

其中2011年

13个重点区域板块

建设户数(户)

人口数(人)

市专项扶持资金(万元)

陇县

660

关山地区

120

488

120

麟游县

480

西部丘陵区

75

266

75

太白县

420

西部秦岭高寒山区

70

287

70

千阳县

560

北部深山区

85

336

85

陈仓区

670

西部山区

210

845

210

凤县

480

秦岭深山区

70

275

70

凤翔县

580

北部山区

95

387

95

扶风县

580

北部乔山旱塬区

95

375

95

岐山县

370

北山旱腰带

45

164

45

眉县

390

秦岭沿山区

45

177

45

渭滨区

270

后山区

30

116

30

金台区

230

六川河地区

30

118

30

高新区

260

秦岭台塬区

30

122

30

合计

5950

1000

395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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