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字〔2015〕30号
颁布日期:2015-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政府:

随文报来《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请审阅。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督查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督查内容,迅速安排部署,组成5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专项督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和“双过半”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

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作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经济社会保持健康稳步发展态势。今年一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7%,财政总收入增长12.7%,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17.5%,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4.9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2%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8%。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布局,全面推进各项建设。紧紧围绕“循环发展、生态宜居”的战略定位和“三市”奋斗目标,实施“六大战略”优化发展路径、壮大“五大产业”增强发展后劲、推进“十大工程”做实发展基础、建好“五大园区(村)”构筑发展平台,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工业方面,结合工业中长期发展远景、“十三五”发展,从产业布局、发展路径、实施八大支撑工程等六个方面,编制了我市工业中长期发展暨第三个翻番战略规划,并积极谋划工业“十三五”规划。农业方面:持续推进农业倍增工程。围绕建成“茶叶、生猪、粮油、果业、特色水产、林下经济”六大产业集群和十个全省最大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培育猕猴桃、魔芋产业等新的增长点。旅游三产方面:推进“全域旅游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强旅游龙头,带动服务业发展。继续支持物流园区和物流项目,加快亿丰国际商贸城、普汇中金物流港等项目建设。

(二)抓项目,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强力推进重点项目。以重点项目八项推进制度为抓手,坚持执行项目“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和不定期督查”制度,由市政府领导定期召开推进日会议或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资金、土地、审批等突出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加快实施。二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政银企合作对接,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目前,全市8家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金融项目100个,贷款总额42亿元;签约4个项目,贷款总额7.8亿元。在上海、陕西股交中心打造“汉中板块”,大力开展债券、信托等新型融资,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全市PPP项目库,有效引入社会资本。三是加强项目储备。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为方向,动员各方力量寻找项目创意,超前谋划储备“十三五”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中、省计划盘子。

(三)抓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按月调度,实行对标管理,全面分析,统筹推进。为全力冲刺“双过半”,我市据全年目标任务要求,倒排“双过半”硬指标,向各县区、各涉考部门落实硬任务,争取能补齐补短,在顺利实现“双过半”的同时,为全面目标任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针对今年工业增速回落、工业下行压力大的问题,我市对405户规模以上企业,继续按照“盘点过堂、平茬齐过、一企一策、精准发力”的原则,采取领导包抓、分类指导、强化产销对接等有力举措,千方百计弥补欠账,全力以赴促销稳产保增长。1-4月,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305.4亿元,增长4.1%,规上工业增加值91.53亿元,增长6.5%。

(四)抓民生、抓安全、抓生态,不断改善群众生活。统筹推进“民生改善工程”、“文化振兴工程”和“扶贫攻坚工程”,努力做好兜底线、补短板、保基本各项工作。一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77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6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52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30.54%、27.39%和30.8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2%,低于3.9%的全年控制目标;组织入库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3.42亿元,同比增收5458万元、增长19%。持续推进“治理创新工程”,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1月至4月,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49起、死亡50人,同比分别下降9.1%、28%;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15起,入室盗窃、盗窃“四车”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4%,破案率同比上升3%,行政拘留交通违法人员163名,新发命案14起全破。大力推进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环境工程”。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480吨,氨氮102吨,分别占年度总任务的26%、23%。

(五)抓综改,破解制约发展难题。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举措,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加快释放制度红利。制定出台了《汉中市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确定今年将在9个领域中推进42个大类、共计129项各类改革,其中对标中省改革任务78项,结合当地实际自主创新改革51项,自主创新改革内容占到39.5%。重点推进行政审批、商事制度、资源配置市场化、教育管理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社会事业改革。坚持市、县分层推进、接力扶持的方法,实施大众创业行动和“小巨人”成长计划,大力开展青年“众创”活动,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平台支撑、机制创新,加快培育规模效益型、科技创新型、持续成长型的“小巨人”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项目为抓手,以要素为支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主责,抓落实、创环境、严考核,在全力以赴实现“双过半”的同时,确保中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增加合理有效投资

1.积极有效推动项目建设情况。4月中旬起,市县两级陆续举行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暨建成项目投运达效仪式,共开工90个项目,正式投产64个项目。截止4月底,全市335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9.5亿元,占年计划的32.3%。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情况。在5月21日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推介会上,我市上报的汉中兴元汉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类),汉中航空智慧新城供水厂(市政设施类),西乡县人民医院迁建、陕南如家老年公寓(公共服务类),南郑县乡镇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项目(生态环境类)共5个项目,计划投资约231.9亿元,均采取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

(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

1.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实施养老、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情况。全市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09个,总床位17665张。其中,敬老院54个,社会福利院、光荣院6个,农村五保供养机构54个,县级养老服务中心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个。建成农村幸福院210个。已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9个,床位数1675张;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个,床位数60张,各类养老机构总投入达4.3亿元,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8张,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2.壮大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消费,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和支持网购发展情况。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汉政发〔2015〕20号),从鼓励大众创业、开展电商示范创建、加大基础培训、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促进电商发展。抓紧全市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商创业园和众创孵化园的建设工作。从今年开始实施汉中“小巨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在3年内对全市3000名青年进行电子商务培训,今年计划培训1000人。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召开全市电商发展大会,营造良好氛围。

3.提升旅游休闲消费,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情况。出台了《关于实施全域旅游工程的意见》,深入实施旅游富民工程。1至4月,18个重点文物旅游项目完成投资2.28亿元。南郑县瓦石溪村等84个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西乡县钧鑫农场跻身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骆家坝建成省级旅游特色名镇,佛坪县王家湾村、留坝县堰坎村建成省级旅游示范村。全市省级旅游特色名镇、旅游示范村达到24个。2014年接待游客262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31.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6%、23.9%,旅游业总收入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3%,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综合收入达到16.6亿元。今年一季度,全市接待游客778.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8.88亿元,同比增长10.5%和15.5%。

4.推动绿色消费,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情况。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2014年度,省上下达我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为35万只,我市共计完成高照产品推广数量339604只。

5.稳定住房消费,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情况。2008年至今,全市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41696套1071.2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230.4亿元。4月10日,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取条件放宽,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可“互提”公积金,增加了个人住房装修贷款,职工租房、养房、重大疾病也可提取公积金。

6.扩大教育文化体育消费,加快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情况。2014年,全市开展了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工作,对全市已建成的2642个农家书屋补充图书共计30余万册。投资80余万元用于南郑县、城固县、洋县、留坝县流动图书车配送;投资63万元用于汉中电视转播台、镇巴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下达建设补助经费666万元,用于宁强阳平关镇、略阳接官亭镇、勉县武侯镇重点镇、佛坪西岔河镇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项目建设。2014年,全市实施城市社区器材配送工程57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88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44个,移民安置村体育健身工程40个,雪碳工程2个,县级公共体育设施项目1个,累计完成投资3480万元。在今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1.稳定出口增长。2014年,我市外贸企业获省财政支持项目4个,支持资金425万元。同时,通过实施技改(扩)和研发项目,有力促进了外贸企业提质增效,提升了企业自主研发、形成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意识。

2.挖掘进口潜力。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动员汉中锌业、汉江工具等外贸企业进口符合目录要求的原材料和先进机电设备,为企业争取申报进口贴息资金。2014年,两户企业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资金补助264.8383万元。

(四)促进国有企业稳增长和提质增效

一是分类考核,强化监测。建立健全“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69亿元,同比增长8.5%。今年一季度,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3.07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利润总额-4738万元,同比减亏19.1%。二是深化改革,精细管理。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将40户市属企业分类进行监管。同时,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了对标考核管理活动,强化全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通过企业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使重点行业企业减亏脱困,有效遏制了市属国有企业效益下滑趋势。三是治乱减负,优化环境。认真落实中省减轻企业负担有关会议精神,对市属国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各方,逐步予以化解。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以城镇规划区农村居民整体划转为突破口,充分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重点鼓励在城市有一定工作生活基础的农村居民(包括在主城区及远郊区县城镇务工者、经商者、在市内就读的本市农村及大中专学生、新增退役的农村及义务兵以及历年已征地未转非人员)进城落户,切实加快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若干意见》以及14项配套政策。2010年9月至2014年底,我市农业转移人口达174326户540556人。累计为1.58万人进行免费职业介绍,为近2万名进城落户人员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251万元,引导19万人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无条件接收42645名进城落户子女在迁入地城镇学校上学。

三、“促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简政放权方面:一是全面清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8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22项,并在《汉中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取消了72项市级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到2015年10月底结束。三是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35号)要求,对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等10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四是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014年以来,中省取消的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停征收的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小微企业免征的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落实到位,并在汉中市价格信息网公示,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及项目注销手续。五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我市在西乡、佛坪进行试点,年内在全市推行。

2.规范管理方面:去年11月,《市级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汇总目录》公布后,实施审批事项的各部门在网站、办公场所按规定格式公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审批流程图,办理时限、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等,同时,将办理频率高、协同关联性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统一管理。近期,我市将以市级部门重新“三定”为契机,按照中省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监督职能分离制度以及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岗位责任制度,根据许可项目的不同性质,明确不同的监督检查方法,由行政监察机关和各派驻监察机构依法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监察。同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投诉。

(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收费清单制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范围。全面落实中省关于清理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政策措施。一季度,全市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共1351户,政策实际受惠面达100%,共减免企业所得税475.36万元,户均减免3519元。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派出6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存量资金情况逐项进行检查督导。通过调整用途使用、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同级政府收回等方式,做到三个全额收回,即:对2012年以前分配到市级部门但尚未拨付到项目的专项资金,全额收回财政,重新安排项目;对已经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全额收回财政预算;对安排到县级两年以上未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全额收回市级财政。截至5月底,全市财政支出预计执行7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44.1%,超预算进度2.4个百分点。

(八)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

1.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市对辖内银行业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进行了多次清理整顿。工行汉中分行为茶叶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开发“茶叶通”贷款;建行汉中分行利用大数据,大力开展无需抵押担保的“信用贷”、“善融贷”、“市场贷”、“税易贷”、“结算透”等小企业特色产品;由人行汉中分行推动、西乡农商行实施的林农评级增信试点属全国首创,已在全市推广。

2.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效结合,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化解风险事故经济纠纷的功能作用。将保险纳入我市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不断拓展“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3.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我市拟由政府出资,对现有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整合、重组,设立更多由政府出资控股参股的融资担保机构。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参股陕南循环发展担保公司;另一方面,组建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引进大北农集团公司的融资担保机构,注入财政资金,组建市农业产业融资性担保公司。

4.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作用,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扎实做好粮油收购及管理工作,为满足粮棉油收购、储备、调销、仓储、加工等企业的资金需要发放相应贷款,有效填补融资缺口。认真做好棉花收购、储备及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积极发展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信贷业务。大力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发放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助力城乡发展一体化。

5.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目前,我市有物理网点的金融服务乡镇166个;有网点覆盖的行政村669个,有金融机具覆盖的1553个,其它方式(流动服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覆盖的160个。全市11家农村中小金融合作机构已有1家(西乡合行)成功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有2家已经银监会批准筹建农村商业银行(镇巴联社、南郑联社);另有3家已具备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各项申请工作。11家中小金融合作机构吸收的6.67亿元股本金全为多层次的民间直接融资。

6.引导市场利率下行。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分别释放金融机构可贷资金1.93亿元和6.04亿元。对南郑、城固等6家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法人机构下浮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对涉农贷款占比不低于50%的西乡、镇巴等两家农行“三农事业部”下浮法定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两项奖励政策释放可贷资金2.74亿元。三次降息及引导利率下行,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2014年降息前基准利率的1.1倍扩大到目前的1.5倍。

四、“调结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九)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现已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251万吨水泥淘汰任务。计划到2015年底,保留水泥生产企业5户(中材水泥200万吨、汉中尧柏水泥洋县150万吨、勉县、西乡各100万吨、略阳象山特种水泥20万吨)、生产线6条、年产能570万吨。改造水泥粉磨站8户(南郑、城固、勉县各2户,汉台、略阳各1户)。二是积极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2014年,落实两化融合项目2项,获得资金105万元;确定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1户,获得资金支持10万元;确定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1户,获得资金支持10万元。三是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了《汉中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达15.1%。四是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印发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设立1000万元的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349.15亿元,增长9.7%。

(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1.节能减排。2014年,我市共淘汰水泥生产线7条,过剩产能106万吨,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今年5月15日,我市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604吨、132吨、1243吨、853吨,分别占年度总任务的33%、30%、36%、30%。6个省考重点减排项目已建成投运2个,4个正在建设。

2.区域联防联控。成立了由发改委等18个职能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组成的汉中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了《2015年大气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自2015年起,将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排名落后的县区、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3.锅炉改造。2014年,我市印发《汉中市煤改气油改气和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计划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510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76台拆改任务。

4.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印发《汉中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计划到2015年底,生活用煤总量较2013年下降20%,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80%,到2017年底,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建成区燃煤全面达到灰份不高于16%、硫份不高于1%。

5.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大唐略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脱硫工程运行稳定,完成了脱硫除尘升级改造,脱硝工程通过省厅验收;7号机已完成发电厂房、冷却塔、锅炉、脱硫脱硝设施等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分布试运阶段。

6.治理机动车尾气。制订了《汉中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机动车排放监测和国Ⅳ标准管理,累计发放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10000余个。推动社会投资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线。截至目前,除省环保厅已委托检测资质的汉台区机动车检测公司外,另有7家检测公司已通过省厅初步认可,其中2家公司正在申请技术评估。

7.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报废工作的通知》,全市淘汰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16230辆,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十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出台了《汉中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取得优秀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员予以现金奖励。由于我市没有科技成果评估机构,因此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方面还存在“没有依据”、无法推进实施的问题。

2.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2014年以来,我市争取国家科技部立项5个、省科技厅立项68个,获得科技扶持或补助资金2816万元。严格项目进度管理,不定时对计划项目时间节点进行中期跟踪、监督检查和期末验收,同时加强财政、审计、科技部门联动,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推进农业现代化

1.保障粮油生产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预计今年小麦平均单产达203公斤/亩,总产13.54万吨,较上年增产0.4万吨,增幅3.04%。预计油菜总产17.07万吨,与去年持平略降。今年全市春季生猪总存栏259.08万头,能繁母猪存栏22.54万头,随着生猪价格企稳回升,预计后期存出栏量将持续增加。截止5月下旬,全市蔬菜种植40.78万亩,蔬菜产量81.14万吨。

2.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2014年,全市农作物种植总面积635.83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总面积达到431.31万亩。其中:水稻测土配方推广面积101.46万亩;油菜测土配方推广面积80.63万亩;小麦测土配方推广面积56.85万亩;玉米测土配方推广面积71.48万亩;马铃薯测土配方推广面积37.63万亩;其他作物测土配方推广面积84.86万亩。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面积170万亩。

3.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管理情况。2014年落实兑现中省支持粮食生产的惠农资金和产业项目30549万元。其中:种粮综合补贴25574.18万元,良种补贴4975.3万元。按照《汉中市现代农业产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汉中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防止资金滞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4.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作情况。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1188个,在册贫困人口64.2万人。2014年全市片区攻坚投资总量达256.97亿元,实施项目1159个。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扶贫投入各类帮扶资金4853万元。全市146个项目村已累计完成投资7.92亿元,占3年备案投资计划总额的95.1%,项目村共完成新建村组道路240公里,改扩建道路463公里,建桥96座,建人饮工程148处,改造农电线路179公里。实施农户“三改”1.18万户,建沼气池1146口、垃圾房(池)465个,文化广场49个。目前,正在抓紧编制2015年切块资金项目计划,报送省扶贫办备案。

五、“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促进就业创业

1.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前,我市在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3个,确定汉台、勉县、西乡三个县区参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分别建设1个规模化创业孵化基地,目前正在进行相关建设及项目申报。在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方面,通过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减免税费等政策措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环境。

2.鼓励各类人员创业和多渠道就业。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对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行托底安置政策,把新增的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年全市公益性岗位就业高校毕业生达420人。2014年,全年登记高校毕业生6304人、实现就业4764人,大学生当期登记就业率达93.54%。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大学生1465名,确定大学生见习单位290家、提供见习岗位6000余个。

3.解决城镇新增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600余个,安置“零就业”家庭38户62人、移民搬迁户1300余人。发展家庭服务企业59家,吸纳6000余名困难劳动者稳定就业。“春风行动”中组织招聘会30余场次,为500余名外出务工困难人员垫支路费,提供就业、换岗、维权一条龙服务。

4.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58号)文件规定,全市用人单位减少缴费约4000万元/年,职工个人减少缴费约2000万元/年,全市失业保险费减少征收约6000万元/年,惠及全市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22.65万名参保职工。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5〕30号)文件规定,我市正在拟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预计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失业保险岗位补贴申报工作。

(十四)加快构建职业教育体系

目前,市教育局已初步拟定《汉中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汉中市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汉中职业教育集团的决定》等8个附件,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待审定通过后印发。

(十五)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1.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新农合参合率由改革前93.05%提高至99.92%,人均筹资标准由改革前人均100元提高至500元。全市三项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年资金总量达26亿元,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由改革前44%提高至56%,受益面也由改革前50%扩大至175%(报销人次)。

2.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2013年以来,我市大病商业保险累计为8947人次报销大病费用8042万元,人均报销0.87万元,最高报销28万元。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所有新农合定点医院全部实行报销“直通车”,城镇职工医保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3.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市县级县以下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全部实现网络平台采购,备案采购金额控制在药品采购总额的5%以内。全市镇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从2010年起,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从2012年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每年因取消药品加成而让利患者8000余万元。

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按照“三级联动、四级帮扶”模式,推进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每个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分别与2—3所乡镇卫生院采取托管、领办、对口支援等方式,实施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按照“六统一、三不变”的要求,继续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村两委对乡村医生的管理主体责任,卫生部门重点通过向乡村医生购买服务方式,提高乡村医生收入、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从2010年开始试点,分两批在两年内实现了综合改革全覆盖,在全省先行一步。改革以来,县财政累计投入公立医院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用、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资金逾5亿元;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从改革前231万增长至358万,住院人次从改革前13万增长至24万,涨幅分别达55%和84%,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从改革前17.28%下降到3.7%。

6.鼓励社会资本办医。2013年至今,通过招商引资,我市引进东方眼科医院、汉中小虎牙口腔、卓美整形外科门诊部、美康健康体检中心等一批规模适当、档次较高的专科医疗机构。

(十六)依法加强社会治理

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汉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等重点内容纳入“十三五”整体规划。在农村,全面推行民情报告、平安互助和一村一警服务模式;在城市社区,推进网格化管理、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社区民警专职化、邻里联防和居民小区防范设施建设;在街面重点抓“红袖标”和见警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积极推广“民情报告”、“双五”工作机制和社会贤达人士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依靠群众和第三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加快网上信访信息新平台的综合运用,深入推进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坚持不稳定因素滚动排查、集中排查和每月通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指挥和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修订处置预案,做好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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