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验收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的函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函〔2015〕28号
颁布日期:2015-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验收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的函

省住建厅:

2008年12月,省政府正式命名汉中市为“省级园林城市”。为了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大战略部署。近年来,在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的总体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全民宣传动员,举市共创共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城市绿化总量快速扩张,绿化水平整体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2014年9月,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复检。经过努力,汉中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面积、公共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较快提升。按照《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要求,经自查,汉中市中心城区已基本达到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现申请对我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联系人:吴永善电话:13909160986)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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