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两项工程”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两项工程”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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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两项工程”的实施意见
汉政办发〔2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简称“两项工程”),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规范开展“两项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母婴保健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撑、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工作机制,延伸服务功能,以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为主要手段,努力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为汉中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力争到2012年实现“两个着眼于”和“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着眼于提高育龄妇女健康水平,着眼于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把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网络和体系,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率达100%,新婚和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100%,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实施以农村妇女健康检查为重点,面向家庭、面向社会的“全人口大服务”。开展“母亲健康工程”,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道感染和乳腺疾病的检查、治疗,同时建立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档案,做好跟踪随访,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开展“优生促进”工程的重点是对新婚和准备生育的育龄夫妇,开展婚前孕前宣传指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优生咨询活动,加强高危人群指导,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提供营养指导,着力打造“家庭健康促进工程”特色服务品牌。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体系建设。根据“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为依托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服务项目,落实服务场所、设备、人员。广泛开展科技大练兵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为育龄群众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二)规范服务流程。实施“两项工程”要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及有关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加强服务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要达到“六个统一”:即: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宣传培训,统一统计报表,统一建立数据库,使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规范检查服务操作流程,指导相关机构按标准设置相应科室,配备技术人员,完善质量控制,加强信息统计和上报,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市政府将“两项工程”实施情况纳入人口计生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各检查服务单位要建立专项工作报表,实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两项工程”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专项评估。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实施到位。
(四)加大经费投入。“两项工程”是民生八大工程的重要内容,省上将对县区实行补助政策。各县区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专项资金,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全市开展“优生促进工程”的婚前检查费预计每年为270万元(按每年2.7万对新婚对象,每对婚前检查费用为100元标准计算),孕前筛查费预计为150万元(按全市每年3万名生育对象,每人孕前优生检测费用为50元标准计算),两项合计420万元,由市、县按1:1比例承担,并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五)广泛宣传倡导。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通过健康教育、培训讲座、咨询指导、科普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向群众宣传生殖道感染、乳腺类疾病防治知识和健康检查治疗的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免费婚检和孕前筛查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意识和预防出生缺陷的风险意识,增强其防范能力和应对水平。
(六)营造健康环境。大力推进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为婴幼儿、青少年、育龄妇女和中老年四大人群提供贯穿生命全过程的健康教育、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服务。以人口学校为依托,举办优生优育、孕产期保健、新生儿护理、婴儿养育和智力开发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为家长讲解早教知识。以学校为主阵地,开展“青春期教育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健康教育水平。在县级服务站设立优生健康检查中心,有条件的县区要建立人口早期教育培训中心和基地。与卫生部门联合成立“人口与家庭健康促进专家服务团”,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五、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两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是实施“两项工程”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做好“两项工程”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人口计生部门是“两项工程”的牵头单位,承担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具体负责“两项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卫生部门负责“两项工程”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依法把好检查机构、人员准入关;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两项工程”的宣传引导工作,向人口计生部门定期通报婚姻登记相关信息;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并及时足额到位,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宣传部门负责在媒体设立专题栏目,经常性开展工作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教育、科技、食品药品监管、共青团、妇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优化政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两项工程”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是否提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这两项惠及民生的重点工程落到实处。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检查评估。要加大对“两项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强化责任意识,量化、细化具体指标,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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