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营养餐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发〔2010〕29号
颁布日期:2010-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营养餐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办发〔2010〕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4月19日勉县新街子镇部分学生早餐食用奶品后,相继有93名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经诊治有27名学生有低烧、恶心等症状,截至4月20日上午9点,学生不适症状已基本消除,返回学校正常上课。据初步调查,疑为学生食用奶品中毒,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此次事故暴露出我市“营养餐工程”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高度重视“营养餐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确保安全作为实施“营养餐工程”的首要任务,由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迅速落实处置措施。一是勉县政府要继续做好新街子镇学生医治情况的跟踪监测工作,疏导家长情绪,维护学校稳定。二是各县区要立即对勉县新街子镇学校原使用的品牌奶品封存、停用,改用省教育厅确定的其他合格品牌奶品。三是由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勉县对“人人高”奶品进行检测,查明事故原因。四是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为“营养餐工程”的安全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集中开展全面检查。各县区要立即对辖区学生蛋奶安全供应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市教育、卫生、工商、质监、食品监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全市“营养餐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区、各学校是否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是否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对“营养餐工程”实施的招投标、蛋奶食品运输、保存及领取食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四、层层强化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行政领导和校长的“营养餐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和落实好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对于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蛋、奶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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