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是科学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状况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陕统发〔2011〕64号)精神,及时掌握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明确目的、范围及内容
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涵义和范围,及时收集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准确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规模、结构、进展等情况,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信息服务。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统计范围是指列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所有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购买、长期租赁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货币补贴的户数等。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
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内容包括土地供应、年度建设计划、年度资金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调查表式分为一张基层表和两张综合表,基层表数据直接由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填报,综合表除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数据由基层表汇总外,其他指标均来自各级主管部门的行政记录。统计频率为季报,执行陕西省统计局制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报表制度》。
二、加强领导,各负其责
为了加强对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实施。领导小组每季度初召开一次协调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并由市统计局统一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各县区统计部门对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收集并审核部门统计数据,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与发布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及资金情况统计,组织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计划数。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情况统计,组织各县区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等相关数据。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情况统计,组织各县区国土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本年实际供地情况等相关数据。
市住管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及筹集情况统计,组织各县区住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全部类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和筹集情况以及项目基层统计表(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棚户区改造等)。
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情况统计,并组织各县区建设规划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人民银行汉中中心支行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银行贷款情况统计,并组织各县区银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有关数据。
市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及国有林场危房改造情况统计,并组织各县区林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有关数据。
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对下级统计部门上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进行审核。
三、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主抓领导,指定主办科(股)室,抽调或新增专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坚持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的原则,确保统计工作质量;财政部门应在工作经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要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与同级统计部门建立规范的沟通和交流机制,要及时准确地向统计部门提供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与建设情况的数据。统计部门在汇总各部门及基层统计数据之后,要将通过审核评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汉中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汉中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王隆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牛中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辉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杨建林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张汉安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唐彩云市统计局副局长
金建中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宋文勇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侯启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鲁振惠市林业局副局长
陆和平市建设规划局副调研员
涂江涛人民银行汉中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汉安、唐彩云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数据汇总、评估、分析以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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