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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广场改造及地下人防工程建设的通告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广场改造及地下人防工程建设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国防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市政功能,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市政府决定实施中心广场改造及地下人防工程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实施范围为中心广场、影剧院门前小广场及环中心广场道路,计划2014年10月下旬开工,建设工期1年。
二、工程建设以中心广场中心线为界,分两期采取南北半幅施工,一期实施影剧院小广场、环广场北路及中心广场北半部分,中心广场南半部分和环广场南路保证行人、车辆东西通行;二期实施南半部分,北半部分保证行人、车辆东西通行。施工期间,中心街实行南北交通管制,凡从中心广场进出中心街的机动车辆择路绕行。
三、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原有市政设施和绿化苗木进行拆除、迁移,对施工范围内的各种经营活动予以清理。
四、在施工作业范围内铺设各类管、网、线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前做好管护衔接工作。地下原有管线保护及恢复由开发企业负责,新建、增容、扩容管线和管道由相关产权单位负责。
五、施工期间将对中心广场周边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希望广大市民充分谅解,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商州区政府、公安、交警、建设、城管、人防、工商、国土、信访、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影响、妨碍、阻挠工程建设的,要严肃处理;对组织、煽动群众闹事等涉嫌违法活动、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打击、依纪从重问责。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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