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文号:商政发〔2011〕11号
颁布日期:2011-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的意见

商政发〔201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省有关文件和《商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结构、规模、质量、效益”相协调的思路,坚持把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摆在战略位置、突出位置,加大力度,强力推进,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好学校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不达标、“大班额”和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以及整体资源使用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建设标准、质量效益较高的教育发展新格局,为商洛建设教育强市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应遵循以下原则:

-–统筹发展原则。布局调整目标要与当地人口变化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要与城镇化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相结合,要与教育发展规律相结合,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校址选择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资源利用最大化。

-–以县为主原则。按照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要以县区为单位做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县区政府实施的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科学规划原则。要科学合理、适度超前做好校点布局调整工作,对保留或新建学校要按照国家办学标准一次规划到位,加强标准化建设,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办学规模化,对规划调整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及时撤并到位。在工作实施中,既要考虑解决当前矛盾,又要着眼于未来发展;既要注意规模效益,又要注意方便群众子女就读;既要努力增加投入,又要防止盲目投资造成浪费,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

-–积极稳妥原则。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以建促调,先建后并,分步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在工作推进中,要紧紧围绕合理布局、科学设校开展工作,适度保留必要的初小或教学点,充分发挥中心小学和规模较大完小的辐射引领作用,通过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切实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和偏远山区小学生就近入学问题,使学生接受良好教育,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范围标准和目标任务

(一)学前教育

要以增加园(班)点、扩大规模为目标,通过合理布局和建设,全市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形成以城区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村办幼儿园为基础,以社会力量办幼儿园为补充,实现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城镇幼儿园要逐步实现办园规模化、标准化,每4万人口至少设置1所办园规模在600人以上的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同步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幼儿园。

农村幼儿园要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标准化办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班),每个乡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重点建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农村小学,经过批准也可利用富余校舍、师资举办幼儿班,满足农村学前教育需要。

到2015年,商洛市区至少建成5所、各县城区至少建成1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全市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到2020年,适应市区人口需要按标准布局和建设幼儿园,全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二)义务教育

城镇要按照每4万人口设置1所办学规模不少于900人的初中、每2万人口设置1所办学规模不少于800人的小学的标准进行布局和建设。在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要按照上述标准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

农村初中要逐步向中心乡镇和集镇集中,原则上一个乡镇只办1所初中,覆盖人口在1.5万人左右,办学规模原则上要达到600人以上。对确有困难、人口较少的偏远乡镇,要与临近乡镇联办初中或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校生不少于300人。

农村小学要逐步向乡镇和中心行政村集中,原则上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相对集中入学。校点设置原则上一个乡镇设1所中心小学和1-3所完全小学。川道地区中心小学办学规模不低于500人,完全小学办学规模不低于300人。山区中心小学办学规模不低于300人,完全小学办学规模不低于150人。高寒边远交通不便山区行政村要保留必要的小学或教学点,由乡镇中心小学或学区内完全小学统一管理。

到2015年,全市6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颁标准。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基本达到省颁标准。

(三)普通高中教育

要以注重内涵、提高质量、创办特色为重点,按每15-20万人口设置1所高中,原则上主要设置在县城。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现有的农村普通高中要逐步向县城撤并,新建或改扩建高中要放在县城,提高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

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明显优化,70%的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到2020年,全市所有学校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其中30%的学校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标准。

(四)职业教育

要参照洛南县职教资源整合的做法,大力推进县域内职教资源整合工作,除技工学校外,以县区职教中心为主体,将县域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到县区职教中心统一管理。积极探索专业建设市级统筹机制,逐步解决全市职教专业设置小而全、重复浪费等问题。

到2015年,各县区力争基本完成职教资源整合任务,职业教育办学综合实力和整体效益显著提高,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其中3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到2020年,全市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专业设置基本覆盖主导产业,建成2-3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成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

(五)市城区教育

市城区教育要面向商洛中心城市和县城未来发展,适应市城区人口的教育需要,坚持把调整优化市城区学校布局摆在城市建设的突出位置,坚持标准,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做好市城区学校中长期布局和建设规划。商洛市区要坚持市区共建、以区为主,加大资金投入,预留建设用地,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市区学校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完善教育服务功能,解决“大班额”和优质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实现市区教育标准化、现代化办学。

市直教育要结合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市直教育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市直教育资源整合的路子和方式方法,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迁建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商洛市教师培训中心,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市直教育资源利用最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县区要按照市上意见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分类制定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的实施规划办法和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分阶段、分年度、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各县区的实施方案要经有关部门、专家评估论证和审定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各县区要依法落实中、省、市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有效整合财政、发改、农业、扶贫、住建、国土等有关部门专项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布局规划保留学校的新改扩建投入,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着力改善保留学校特别是偏远山区初小和教学点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实现标准化办学。要从严控制对过渡性学校的建设投入,对规划撤并学校不再投资建设,及时撤并合理利用。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校产监管,综合有效利用。学校布局调整撤并后的校舍、设备、土地属国有教育资产,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各县区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制度办法,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校产保值增值。撤并学校可用的课桌凳、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要统一安排到保留学校。撤并后闲置的校舍和土地等校产,要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农村职业学校、农村文化技术学校等社会公益事业。确需置换或转让的,要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处置,所得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布局调整保留学校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四)加强寄宿学校建设,加大资助力度。要把加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推动学校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坚持建设标准,加快建设步伐。要加强学校后勤服务和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增加管理人员,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抓好贫困学生资助,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府“一把手”是辖区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落实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好城镇新区学校建设规划、用地和投入问题。各级教育、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人社、编制、文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优惠政策,分工负责,合力推进。

(六)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要逐级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将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评范围,作为县区、乡镇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实行工作问责。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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