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西商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发〔2009〕80号
颁布日期:2009-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西商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80号

商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西商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西商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建设

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西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六月初施工单位将对秦岭隧道、黄沙岭隧道、商州北互通联接线等十处控制性工程施工建设。为了认真搞好控制性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环境保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重大意义

西商高速公路商州段途经商州区大荆镇、李庙乡、腰市镇、板桥镇及城关、大赵峪、刘湾街道办事处,全长44.54公里,共需征收、占用土地330.36公顷。该项目是国家“十一五”的重点建设项目,对于拉动内需、完善国家公路网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秦岭隧道、黄沙岭隧道等控制性工程,事关商洛市对外形象、事关商洛投资环境、事关后期工程的顺利建设和按时通车。因此,商州区政府、市级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尽快启动控制性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二、征迁任务及时间要求

(一)征迁任务:依据西商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先期完成秦岭隧道、黄沙岭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确保按期开工。

(二)时间要求:从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20日,完成控制性工程建设所需用地和房屋拆迁。临时用地按照工程需要及时供应。

三、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征地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1、灌溉水田、水浇地24200元/亩。

2、旱平地19800元/亩。

3、坡耕地15500元/亩。

4、林地4200元/亩。

5、退耕还林地按原土地类型补偿;宅基地按相邻土地类型补偿。

6、偿还用地: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根据土地类型每亩补偿5000~10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土地复垦费),地面附着物补偿按永久用地标准执行。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含室内外设施):

1、砖混结构房屋450~500元/m2。

2、砖木结构房屋350~390元/m2。

3、土木结构房屋250~300元/m2。

(三)其他建构筑物、树木、青苗等地面附着物统一勘丈登记造册,待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批准后按照征迁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统一补偿。

(四)紧急行动,开展工作,保障工程顺利开工。

为了加强对西商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成立“商洛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建“商洛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办公室”,负责全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障的协调工作。商州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征地拆迁安置环境保障办公室,迅速安排部署,开展土地勘丈,建(构)筑物、树木、青苗等地面附着物的登记造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能,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确保控制性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五)商州区政府、市级有关工作部门要将西商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征迁环境保障办公室要派专人深入实地具体指导,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贻误工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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