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铜川市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铜川市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2〕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铜川市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铜川市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为扎实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下一阶段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县(市)创建活动的总体意见》(陕国土资调发〔20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为指导,以节约集约为统领,把创建活动作为破“两难”、促转变,推动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高扬节约集约旗帜,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涵,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路径,大力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总结推广节约集约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新制度供给提供服务和支撑。在全社会树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理念,使节约集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为,促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国家战略,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部署

(一)创建活动范围及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范围为市辖区内的各区县,创建活动分达标和创优两个层次。达标是指达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指标标准体系框架规定的基本标准。创优是更高要求,国土资源部每年从已达标的县(市、区)中予以评选并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在用地政策方面给予奖励。2015年前,全市所有区县均实现达标,力争有2个以上区县达到创优标准,1个区县获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

(二)总体安排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要求,2012年为创建基期年,2013-2015年为创建活动年,下一年度省上组织对上一年度达标区县进行考核验收。

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2012年全市所有区县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其中宜君县作为2012年创建活动达标推荐区县参加全省创建达标评选活动。2013-2014年,印台区、王益区、耀州区全面完成达标任务,其中2013年印台区、王益区全面完成达标任务,2014年省上组织对印台区、王益区进行考核验收;2014年耀州区全面完成达标任务,2015年省上组织对耀州区进行考核验收。

三、阶段安排

创建活动分为启动、推进、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达标工作任务。宜君县按照达标要求做好省上达标县参评活动,其他区县按照总体安排积极做好创建达标区县的启动准备工作。

(二)推进阶段。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达标标准,各区县制定工作措施,积极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实现创建达标、争优的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按照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各区县进行自查验收,做出评价,由市创建办组织初验,初验通过后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向省国土资源厅推荐参加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评选。同时,争取向国土资源部推荐参加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评选。

四、指标设置

一票否决指标,即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与创建评选。主要包括:一年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00亩,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或等于10%的;三年内有已被或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群发性非法勘查开采、矿山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年度内有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年度内因违法征地、违法用地造成严重后果或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主流媒体曝光并产生严重舆论影响的。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考核指标标准体系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综合性三大类考核指标,三者权重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设定。

土地资源指标:核心指标由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指标组成;一般性指标由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度、耕地保护效率、地籍管理落实率、土地执法效率及违法情况的各项指标组成。

矿产资源指标:核心指标由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规划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各项指标组成;一般性指标由矿产资源执法效率、矿产资源违法情况和矿山土地复垦的各项指标组成。

综合性指标:由行动测评考核项目中的领导机制、方案设计、舆论宣传、管理制度、社会效果指标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核项目中的各项指标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区县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创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试点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典型推介等形式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扩大影响。

(四)稳健推进,及时总结。各区县要按照部、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的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在完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特色,勇于实践,不断总结,研究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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