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11〕77号
颁布日期:2011-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1〕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铜川市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粮食安全,按照中、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事关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和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村储粮条件,降低粮食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藏粮于民,保障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户储粮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帮助农户改善储粮方式,强化储粮科技服务,减少粮食产后损失,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三、目标内容

我市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从2011年至2015年,在粮食主产区农户中确定5000个示范农户推广使用新型储粮仓具。2011年首期实施1000户,其中耀州区700户、印台区300户。

主要内容是:为每户配发1个储粮仓,并完成农户储粮档案建立、技术培训和效果评估等工作。科学储粮仓型按照国家粮食局制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由省粮食局统一制作,每仓容量1.5m³(约存粮1000公斤),仓体上喷涂国家粮食局确定的统一标识。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铜川市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和各区县分管区县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县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职责任务

市粮食局负责做好农户科学储粮仓由厂到区县的运输;管理市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项目专户资金;负责全市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的进度、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足额落实市本级配套资金,并协调落实区县配套资金。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县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落实实施农户,审核农户申请,与农户签订项目补贴协议,收集农户自筹资金,接收和发放科学储粮仓到户;负责示范农户储粮档案建立、技术培训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确定实施农户。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具体实施乡镇村组,由村委会推荐实施农户名单并签署意见,经乡镇政府初审后,由各区县粮食局根据区县政府意见审批确定实施农户,汇总后将本区县《铜川市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档信息表》分别报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备案。

2、收取自筹资金。村委会在确定实施科学储粮工程农户的同时,与农户签订《铜川市农户科学储粮仓购置协议》,每户收取100元自筹资金,随《购置协议》由乡镇政府统一上交区县粮食局;区县粮食局协同区县财政部门,将区县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一并转入市粮食局专用帐户。

3、发放科学储粮仓。科学储粮仓由市粮食局组织统一采购后,运送到各区县粮食局,由区县粮食局与村委会一起按照确定的农户发放到户,同时造册登记、农户签名,确保资料完善。

4、开展技术服务。粮食部门在发放科学储粮仓的同时,要向农户配发统一的宣传资料,指导农户正确使用仓具,科学储粮。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开展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效果评估等。

5、项目检查验收。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项目完成后,要逐级组织验收。基本程序是:先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对本区县项目实施情况逐户进行现场验收,向市政府上报总结报告,并逐级报请省上组织验收;市上配合省级有关部门逐区县进行验收,其中现场抽查点不少于实施农户的30%。验收合格的基本条件是:科学储粮仓质量合格并配发到户,投入使用能满足安全储粮要求;工程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做到货款两清;工程资料齐全,档案整理规范。

五、资金保障

我市农户科学储粮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国家投资、市区县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措。按照每户约500元(包含科学储粮仓成本费、宣传资料费和运输费等),今年我市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1000户共需资金60万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助30万元,市财政配套5万元(每户配套50元),区县财政配套5万元(每户配套50元),农户自筹10万元(每户100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10万元。工程资金由市粮食局设立专账管理。市、区县财政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后,分别于8月底前将实施农户的资金转入市粮食局指定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和“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的一项大事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负其责、确保质量,切实把这项利国惠民的好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坚持程序,公开透明。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操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顺利推进。要广泛宣传科学储粮工程的相关政策,除按规定收取农户自筹资金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和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三)强化指导,完善服务。在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中,各区县要及时向农户提供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农户储粮档案,组织人员跟踪评估农户储粮损失损耗和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农户科学储粮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示范户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为全市推行农户科学储粮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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