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10]30号 |
|---|---|
| 颁布日期:2010-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中、省有关要求,从2009年9月1日起,我市先后在526所中小学校216718名学生实施了学生营养餐工程(以下简称“蛋奶工程”)试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了扩大受益面,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市政府决定今春继续扩大“蛋奶工程”试点工作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蛋奶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蛋奶工程”是党和国家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的重要部署,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既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领导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三次人代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扩大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级教育、财政、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物价、工商、监察、审计、宣传等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生蛋奶工程的紧急通知》(渭政办发[2009]149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今春蛋奶工程实施范围
今春“蛋奶工程”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寄宿制学校。即在去年秋季试点学校的基础上,扩大到尚未参加试点的所有公办寄宿制学校。
三、扩大试点工作筹资办法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确定的“财政补助为主,家长适当负担”的筹资方法,今春试点工作资金按市财政、县级财政和学生家长l:2:1的比例分担,即在每日每生2元的资金中,市财政投入0.5元,县级财政投入l元,学生家长承担0.5元。贫困学生家长不承担有关费用,其费用由省财政划拨的春季补助中解决。
四、扩大试点工作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县为主,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工作体制,成立市、县两级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县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学生营养餐实施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规范采供渠道。要严格按照“省上选企、县上定企”的原则,做好奶品采供。奶品采供继续由县政府牵头,在省上公布的“陕西省蛋奶工程奶制品供应定点企业名单”中招标确定本县供应企业。供应奶品的名称和规格必须与省定目录相一致。考虑到学生营养的全面性和长期食用某一产品的单一性,从今春招标起,要兼顾选择牛奶和豆奶企业,以利调剂;蛋品采供继续实行由县级农牧部门定点、企业供应、学校加工发放的办法。有条件的,还可试行企业加工、学校发放的办法;蛋奶加工费用由各县(市、区)在每天标准内制定核销办法。
(三)规范加工食用程序。试点学校要在校内建成规范、标准的操作间;加工食堂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证;发放人员要带口罩,带白手套,穿卫生服。要严格先清洗,后加工,再发放的工作流程,蒸蛋、蒸馍用具不能混用,严格杜绝校外加工。食用后要密切关注反应,不良反应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加工食用安全。
(四)落实应急预案。试点学校要形成蛋奶从收取、核数、储存、清洗、加工、发放、留样、监测、应急到废品回收的可操作制度体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学生“喝纯奶,吃鲜蛋”。所有试点学校,都要进行应急预案的演习。对校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隐瞒、拖延和虚报。
(五)加强资金管理。蛋奶工程专项资金,要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部门开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管理。县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也要拨入县级财政特设专户,与省、市级资金统一支付,统一管理,实行动态监控,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和审计。
(六)对贫困学生比例,省上按全体学生的20%概算,各县(市、区)原则上照此执行。
经县级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春季试点学校和学生数,要于3月1日12时前上报市中小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到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正式文本一式两份寄渭南市东风大街中段12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