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发〔201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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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16〕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照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增加绿量、改善环境、提升品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品质西安”建设,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按照“增植提升并重,绿化美化同行”的思路,高标准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着力提升城市的宜居性、美誉度和竞争力,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有效解决我市园林绿化目前存在的品质不高、绿量不足、设施不全、养护不细等问题,切实提高我市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打造绿色生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景观效果。提高新建园林绿化的建设标准,改造提升原有园林绿化,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空间,采用园林造景手法,打造出多姿多彩、风格新颖、延续历史文脉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二是增加生态容量。加快公园和绿地小广场建设,推广立体绿化,加强道路绿化,推进林带和绿道建设,完善城市生态体系;三是完善便民设施。在绿地、广场中增加座椅、路灯、果皮箱、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提高绿地、广场综合服务功能,满足市民群众的休闲娱乐需求;四是加强日常养护。增加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经费投入,稳定优化一线绿化养护工队伍,根治养护不精细问题,使城市园林绿化能够充分展示出应有的景观效果、发挥出应有的服务功能。
三、工程概况
“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包括:二环路以内中心城区绿化景观提升,地铁一号和二号线沿线绿化景观提升,城市三条环线绿化景观提升,各区县、开发区主要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提升,新续建、改造城市公园,新建、提升城市广场,新建、提升街头绿地小广场,林带、绿道建设,立体绿化建设,新建道路绿化建设,生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园林绿化科研和养护等13个方面的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实施,实施387个项目,总投资约71.15亿元(由市城管局商市财政局、市建委统筹安排)。其中市本级投资11.78亿元、各区县投资38.91亿元、各开发区投资19.58亿元、社会力量投资0.88亿元,完成后全市将新增绿地面积1274.14万平方米、提升改造绿地面积382.76万平方米。
2016年计划启动全部项目,年度投资27.01亿元,其中:市本级投资5.72亿元(市城管局负责实施5.37亿元,市水务局负责实施0.22亿元,市文物局负责实施0.13亿元),各区县投资12.81亿元,各开发区投资7.60亿元,社会力量投资0.88亿元。(投资情况见附表1)
四、任务分类
(一)二环路以内中心城区绿化景观提升。
通过规划建绿、见缝植绿、丰富植物种类、增加园林小品、注入文化元素、布置立体造型、更新老旧设施等措施,对该区域内的主干道、十字路口、街头绿地和临街广场进行综合改造,增加绿化覆盖面积,丰富色彩层次,提升景观效果。计划提升改造10个项目,总投资3573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2)
(二)地铁一号和二号线沿线绿化景观提升。
地铁一号线东西向轴线(东起绕城高速香王立交,经东西五路、莲湖路、大庆路,西至西三环三桥立交,全长约24公里)。地铁二号线南北向轴线(南起绕城高速长安路出入口,经长安路、未央路,北至绕城高速未央出入口,全长约20公里)。主要在两条地铁沿线的道路绿化带、林带及绿地广场内,融入历史文化,丰富园林造景形式,提高城市绿地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城市景观新亮点。计划提升改造5个项目,总投资6307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3)
(三)城市三条环线绿化景观提升。
即城市一环线、二环线、三环线。对三条环线道路绿化带、林带、广场等景观进行综合提升。一环线:重点是增加道路节点景观,丰富绿化形式,提高绿化景观效果。二环线:重点是修复原有绿地景观,对太白路立交、雁塔路立交、东二环及二环沿线重要节点进行景观提升。三环线:重点是填补绿化盲区和提升现有绿地品质,对北三环西段约3万平方米中间分车带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改良土壤、更换灌木、设置挡土墙、完善护栏和浇灌系统等。同时,对北三环沿线四处高架桥护坡进行绿化,大量栽植藤本植物和乔木。计划提升改造18个项目,总投资8074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4)
(四)各区县、开发区主要道路绿化景观提升。
按照打造城市美丽街区的要求,突出一区一特色,一街一亮点,对各自辖区部分道路绿化进行综合提升,主要包括绿化增量、重要节点改造、布设园艺造型等。计划提升改造30个项目,总投资6091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5)
(五)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提升。
在现有的20个城市出入口中,挑选8个出入口进行绿化景观提升,注入文化元素,充分展示古城西安丰富的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效果。计划投资9832万元,按照绿地权属,市、区共同实施。(具体项目见附表6)
(六)新续建、改造城市公园。
实施32个项目。其中:新建、续建19个公园,改造13个公园,计划总投资47.52亿元。坚持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目标,以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为先导,以改善公园基础设施为突破口,以弘扬丝路文化、古都文化为主格调,全面提升老旧公园的景观效果,提高新建、续建公园建设标准,突出各自的特色效应,因地制宜丰富公园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指数。(具体项目见附表7—1,7—2)
(七)新建、提升城市广场。
实施11个项目。其中:新建城市广场6个,提升城市广场5个,计划总投资1.55亿元。坚持规划建绿,见缝植绿,增加、提升城市绿地广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具体项目见附表8)
(八)新建、提升街头绿地小广场。
实施100个项目。其中:新建街头绿地小广场65个,提升街头绿地小广场35个,计划总投资3064万元。在城区道路夹角地、街头巷尾等区域见缝插绿、破硬添绿,增加街头绿地小广场,并对已建成的部分街头绿地小广场进行提升,提高其公益性服务功能和景观效果。(具体项目见附表9—1,9—2)
(九)林带、绿道建设。
实施1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0.67亿元。在道路、水系两侧、城区外围、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周边建设生态林带,并赋予景观林带环保、运动、休闲、旅游等活动功能。(具体项目见附表10)
(十)立体绿化建设。
通过实施强制性、鼓励性政策措施,采用“市区共创、军民共建、全民参与”的模式,在宾馆、学校等沿街单位,大力推进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拆墙透绿建设,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充分发挥立体绿化在建筑节能、截留雨水、增加碳汇、美化环境及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方面的作用。计划投资4835.5万元,新增屋顶绿化面积8.8万平方米、垂直绿化5万延米、拆墙透绿0.3万延米。(具体项目见附表11—1,11—2,11—3)
(十一)新建道路绿化建设。
实施151个项目。其中:实施市本级新建道路绿化57条,各区、开发区新建道路绿化94条,计划总投资6.19亿元。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将部分道路绿化带打造成具有休闲活动功能的景观生态廊道。(具体项目见附表12)
(十二)生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
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参与,按照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开展生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通过评比验收,对合格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以奖代补)。创建生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110个,计划投资88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13)
(十三)园林绿化科研和养护。
以科研为龙头,突出园林绿化科研引领作用,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认真做好生物防治、病虫害预报、生物多样性研究等工作。出台我市绿化养护定额,增加园林绿化维护管理经费,促进日常管理水平提高。尽快更新园林绿化黄标车,注重新型园林机械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绿化建设和养护手段。2016年计划总投资1589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14)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是全市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市民群众热切期盼的一项惠民工作,对“品质西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将采取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市城管局具体负责的方式,统筹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推进和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为顺利完成任务夯实基础。
(二)对照建设任务,迅速展开工作。
本实施方案明确市级承担的建设项目,市建委应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并从快做好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批、招标等工作;市财政局应及时安排市级投入计划经费;承担具体建设任务的市级部门应尽快跟进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明确区级承担的建设项目,各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做好计划下达和资金保障工作,承担具体建设任务的单位应尽快跟进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立即进场施工,确保方案确定的所有建设项目均能按时完成。
(三)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承担建设任务的单位,要认真把好方案设计关、苗木验收关和施工建设关等环节,严格落实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技术规范,全程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实施的建设项目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积极促进“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多出精品。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延误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效问责。
(四)落实补助政策,拓宽融资渠道。
按照“市补区建、以区为主”的方式,充分调动区县政府工作积极性。延续林带绿道、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拆墙透绿现有的市级补助政策。改变原有街头绿地小广场建设市级补助方式,在现行的75元/平方米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奖励资金125元/平方米。对验收合格的生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给予投资额10%的奖励。同时,各单位要广泛拓宽建设资金融资渠道,争取海绵城市建设等中省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中央贴息国债,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融资平台支持;吸引社会投资,发动社会力量,加大社会建绿护绿规模等,形成市区共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项目
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2000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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