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报

市政办函〔2014〕1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各区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各项政策,紧密围绕《西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不断加大公益林建设力度,逐级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质量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市共完成公益林建设1.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有效管护森林面积689.38万亩。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和市国有小王涧林场9个实施单位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我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效开展,根据《西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在目标管理考核中重点林区得分第一名的长安区、第二名的户县、第三名的周至县和平原区得分第一名的阎良区予

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通报表彰的区县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它区县要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4日

公文相关附件:市政办函190号.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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