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电子政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电子政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电子政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4〕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市办字〔2014〕56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电子政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分类
(一)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1个):新城区政府、碑林区政府、莲湖区政府、雁塔区政府、灞桥区政府、未央区政府、阎良区政府、临潼区政府、长安区政府、蓝田县政府、户县政府、周至县政府、高陵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航空基地管委会、航天基地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沣东新城管委会。
(二)政府部门(56个):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外侨办、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物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市人防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地方志办、市地震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中心、市城改办、市会展办、市爱卫办(市四城联创办)、市地铁办、市供销联社。
(三)党群部门及其它(51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编办、市信访局、市委610办、市委老干局、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馆、市民革机关、市民盟机关、市民建机关、市民进机关、市农工党机关、市致公党机关、市九三学社机关、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侨联、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市统筹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驻沪办、市政府驻深圳办、市参事室、市国家安全局、市文史馆、市社科院、市秦岭办、西安文理学院、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广播电视大学、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银行、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广播电视台。
二、考核方式
(一)专项检查。6月初至10月底,结合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要点,以及省市部署的专项工作进行调研,并检查落实情况,作为年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依据。
(二)单位自评。11月中旬,各单位通过电子政务考核填报系统报送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自评打分,经审核后,作为自评成绩。考核系统开放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估。12月中旬,由考核组根据单位自评、专项检查、日常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年终综合成绩。
三、考核指标
(一)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核指标: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创新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业务培训、工作总结等五个方面(附件1)。
(二)政府部门考核指标:创新服务、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网络和信息安全、业务培训、工作总结等五个方面(附件2)。
(三)党群部门及其它考核指标:创新服务、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网络和信息安全、业务培训、工作总结等五个方面(附件3)。
联系人:姜雪峰韩蓉电话:86783065
附件:1.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核指标
2.政府部门考核指标
3.党群部门及其它考核指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5日
市政办函79号.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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