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迎接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安市迎接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0〕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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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西安市迎接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迎接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七日
西安市迎接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力争今年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依据《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及我市创模工作现状
根据陕西城市发展特点设置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对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该指标体系27项内容,由3项基本条件和24项考核指标组成。24项考核指标包括2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7项环境管理指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呈现以下六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了双减排和环境事故预防等指标考核,把政府完成总量削减任务,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环境保护投资作为创模城市的否决项;二是突出了保障城市水、气环境质量达标,强调了环境空气中三项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和饮用水安全;三是突出了环境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要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必须100%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四是突出了环境保护教育,强调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高出国家考核指标10个百分点;五是在考核的方式上与国家考核指标达标式考核不同,采取指标完成量记分式考核办法;六是在考核指标记分比重上突出了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安全和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让生活在城市的人民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
对照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评分细则,目前我市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4项考核指标中,我市尚有环境质量指标中2项指标未达标。一是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渭河城市段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排污企业监管,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减缓,城市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全市2009年7条入渭河流综合污染指数同比降低了39.26%。但从整体情况看,全市10条主要河流24个监测断面,按5项指标考核有8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有16个断面为V类或劣V类水质,城市辖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33.3%;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和我市大开发、大建设,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可吸入颗粒物已成为影响西安空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提升也面临更大困难;加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等考核指标达标还不稳定,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环保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如上所述,我市在创模工作中,要确保达标指标逐步提高,未达标指标如期实现达标,时间很紧迫,任务很艰巨。
二、加快推进创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区域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为目标,以创建省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以“双减排”为主线,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持,促进环保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二)工作目标
2010年7月底前,做好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省考27项指标必须持续巩固和提高,达到规定的要求,以完善的档案资料、整洁优美的城市容貌,迎接省级考核验收。
2010年8月,申请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统计等相关部门现场调研,力争10月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创模指标的巩固及完善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完成以下各项工作任务。
1.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继续落实防治扬尘污染的各项措施,加大考核力度,有效降低人为因素产生的扬尘污染。大力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4月底前关闭户县热电厂,完成户二电向惠安化工厂供热项目建设。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力度,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完成三年植绿大行动第二轮任务,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确保11个国控大气自动监测点位PM10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空气三项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省考要求。
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工集团、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市地铁办、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降低结构性污染。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确定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产品的政策规定及目录,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区县政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扩大第三产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降低第二产业排污强度。
责任单位: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3.认真落实市政府《渭河城市段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及中水管网建设进度。6月底前,第五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蓝田、周至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试运行。12月底前,建成国际港务区、灞桥、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开工建设北石桥二期、第六、第十污水处理厂。西安翻译学院等6所大学园区年内也要完成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快排污管网建设工程,提高污水处理厂收水能力和运行负荷,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强监管,确保建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务集团、市环保局,有关区县、开发区配合实施。
4.加强对污染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以改善辖区水环境水质为目标,全面落实我市《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对未达到水体考核断面控制指标的区县,实施严格的经济处罚,确保渭河出境水质达标。加强工业污水防治工作,加大重污染企业关停力度,全面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严格总量控制指标,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偷排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屠宰场污水防治的综合管理与利用,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对水体的污染。严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排污量,提高辖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全市出境水质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
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市市容园林局,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二)认真做好创模资料档案整理工作,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建设的丰硕成果
创模27项考核指标,包括经济、社会、环境建设和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国家和省级考核验收时要严格查阅三年的资料和档案,并且要求数据真实合理,符合逻辑。因此必须确定专人,集中两个月时间,专门负责,做好考核验收相关指标的统计、整理工作。
责任单位:由市四城联创办、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三)认真做好创模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
创模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事关全市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一件大事。要通过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环境意识。要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市民参与、支持创模工作的积极性。要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的保护环境热情。各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创模工作,营造浓厚的创模气氛,使创模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西安日(晚)报社,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四)认真做好创模考核现场和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
要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等考核现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和管理,确保各个设施正常运行,运行记录完整。要开展全市环境大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确保以良好的市容市貌迎接省级考核。
责任单位:考核现场整治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容大环境整治由市市容园林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市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
召开全市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暨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对照标准,找出差距,明确各区县、各部门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市四城联创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创模资料整理培训。督导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做好迎检工作。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创模工作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创模迎检氛围。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0年4月至5月)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对照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各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各创模责任单位,按照《西安市创建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资料收集建档目录》,收集汇总本单位创模指标的档案资料,市四城联创办、市环保局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三)现场调研阶段(2010年6月至7月)
市四城联创办、市环保局草拟完成《西安市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西安市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报告》的编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完成创模专题汇报片的制作工作。市创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关于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创建各项指标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环保厅申请验收。邀请省技术审查组来我市对资料档案进行技术审查指导。邀请省考核验收组来我市调研。
(四)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8月至9月)
市四城联创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的创模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检,对自查自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发动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市民对创模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五)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0月)
整改任务完成之后,申请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根据省考核验收组通知,适时做好迎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开展创模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既是对我市创模工作的一次检阅和促进,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必需程序。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市四城联创办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模迎检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资料组、现场陪检组、后勤接待组、宣传报道组等五个小组,各组根据工作职责,逐项落实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各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创模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保证我市顺利通过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
(二)精心组织,狠抓难点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好本单位、本系统创模专项整治和迎检工作方案。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创建国家和省环保模范城市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内容,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针对目前创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难点、热点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群众对创模的满意率。要及时提供全面反映本单位、本系统创模以来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重大成效的背景材料、稿件或新闻线索,并于2010年5月底将创模资料交资料组,确保资料整理符合省考要求,确保在省考中资料档案不丢分。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市四城联创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要加强对本次迎检工作的督查。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编发督查情况通报。要把创建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对没有按期完成工作、影响考核结果的责任单位,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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