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发〔2009〕34号
颁布日期:2009-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质量,全面推进天保工程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切实加强天保工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研究谋划新的发展

实施天保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天保工程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工程建设。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面临的新情况,谋划新的发展,加快培育后续产业,千方百计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要牢固树立工程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坚决克服松劲思想和“等、靠、要”的思想,努力开拓创新,精心组织实施,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新的贡献。

二、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成效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评价现有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报账制、奖惩制和森林管护机制、“一图两表”公示制等工程建设运行机制,促进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全面达到国家要求。各区县、各实施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成效;要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将森林管护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森林管护人员职责和权利,加强对森林管护人员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治林,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搞好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加大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管理力度,切实把好规划设计关、种苗关、施工关、检查验收关,严禁在基本农田开展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2008年新增公益林建设任务。各工程实施单位要对公益林建设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工程建设要求。要加强天保工程档案管理,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质量考核内容,保证档案齐全、真实、有效。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天保工程资金必须始终按照“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要求严格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内控制度,坚持以工程区县为核算单位的“报账制”,严禁滞留、平调、挤占、挪用天保工程资金,不得违规使用大额现金直接结算。工程实施单位要强化自查,务必“纠早、纠小、纠了”。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将工程资金拨付到工程实施单位。凡是审计、监察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整改,彻底纠正。对情节严重的,监察部门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政府要强化领导,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高效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发挥投资效益。

四、严格监督考核,强化奖惩措施

天保工程投资大、规模大、影响大、要求高,从2000年以来,国家累计投入我市天保工程资金2亿多元,使全市635.6万亩森林得到有效保护。但一些区县和部门在实施天保工程中,还存在机构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报表不统一等问题,致使工程实施缺乏统一性和连续性。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天保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天保工程检查验收、实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据检查考核的结果对天保工程建设任务、资金进行调控。国家、省、市级检查验收及审计、稽查等结果作为“四到县”考核依据。“四到县”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工程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其任务、资金进行调减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暂停安排其建设任务和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林农和职工合法权益

各区县政府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保障天保工程区林农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要在保护好森林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生态旅游、林下资源开发等多种经营,促进工程区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富余人员由天保工程政策安置向产业发展、实业安置转变;千方百计增加林农收入,提高职工收入水平;要将林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改善林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千方百计解决天保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经费,确保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六、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天保工程政府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天保工程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每年签订政府和部门“双线”目标责任书,把天保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级天保工程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明确职责,协调解决天保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稳定和完善天保工程管理机构,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稳定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搞好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责任心,提高管理水平。各职能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林业部门做好工程实施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质量负主要责任;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做好计划的衔接和安排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工程资金划拨和管理,落实配套资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工程实施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执纪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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