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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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中省驻咸各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加快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气化陕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工程实施,促进资源整合,顺利实现“气化咸阳”奋斗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建设,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惠民利民、促进发展为目的,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为载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运作模式,“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实施步骤,“上下联动、企企合作”的工作方法,加快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输气网络,扩展天然气覆盖面,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城镇建设和园区开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奋斗目标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用4年实现“气化陕西”目标。2009年8月,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气化工作步骤进行调整,决定用三年时间,力争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气化咸阳”目标任务,走在全省前列。具体目标是:
2011年年底前,全市13个县市区及其所属10%以上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实现气化。其中,秦、渭两区城区气化率要达到70%,各县市主城区气化率要达到40%、实施“气化”镇的气化率要达到30%。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规划立市理念不动摇,围绕实现“气化咸阳”目标,立足加快城镇建设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高水平完成《咸阳市市域天然气输气管线建设规划》、各县市县域天然气输气管线建设规划、县城及实施“气化”镇的天然气管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并将其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咸阳市市域天然气输气管线建设规划》由市供热办负责编制,各县市配合,于今年8月底完成编制。各县市县域天然气输气管线建设规划、县城及实施“气化”镇的天然气管网建设专项规划由各县市负责编制,并务于6月底前报市供热办。规划编制要遵循“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则,增强科学性和民主性;引入竞争机制,以招标形式确定高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咸阳市市域天然气输气管线建设规划》要符合《关中城市群建设规划》、《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与《市域道路交通规划》等规划相衔接,满足彬长矿区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需求;各县市县域天然气输气管线建设规划、县城及实施“气化”镇的天然气管网建设专项规划要符合《县城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咸阳市市域天然气输气管线建设规划》紧密衔接,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成输气管网。发挥管道输气安全、稳定、低成本的优势,兼顾长远发展,全面建设市、县的天然气输气管线工程。由市“气化咸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经济实力雄厚、技术水平过硬、社会信誉良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燃气企业,于年底前完成向北部五县(永寿、彬县、长武、旬邑、淳化)供气的天然气长输管线敷设、门站及沿线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由各县市政府负责,于年底前分别完成各自辖区内的天然气城镇输配管网和县城、已确定“气化”镇规划区内天然气管网敷设及附属设施建设。天然气输气管网、场站建设要坚持集约节约原则,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把项目招标关、建设施工关、工程监理关、竣工验收关,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精品工程。
(三)完成企业重组。各县市政府要贯彻落实“气化陕西”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按照2009年9月市、县两级签订的“气化咸阳”目标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充分评估既有天然气企业实力,对于无力按期完成气化任务的原县市天然气公司,由县市政府主导,加快企业重组步伐,建立国有资本控股、公益服务性的天然气公司,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天然气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和终端市场的开发、运营和管理。对于愿意重组,积极承担气化任务的天然气公司,可以联合具有经济实力的国有燃气公司,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实施国有控股经营;对于无法完成气化任务,又对企业重组暂无信心的天然气公司,未气化区域由各县市政府主导组建国有控股燃气企业实施“气化”,各县市要合理划分两家企业天然气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责任和运营管理范围;对于无力承担、不愿承担“气化”任务的企业,要下决心劝退,重新组建国有资本控股、公益服务性的天然气公司。新建、重组的天然气公司要达到国有资本控股标准,具备公益性服务性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县市天然气公司新建、重组工作务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
(四)超额完成气化率指标。目前,我市中心城市气化率已达到95%,超额完成了气化陕西目标要求。其余11个县市要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加快天然气输配管网和庭院管网敷设,迅速扩大天然气服务覆盖面,确保“气化咸阳”目标按期实现。今后,县城、镇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小区和用气单位的天然气庭院管网敷设要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小区建筑及供电、给排水、供暖等管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用气单位的天然气庭院管网要及时敷设到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和新成立、重组的天然气公司,积极宣传使用天然气这种清洁能源与使用传统能源,在价格、安全、便捷程度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以及对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意义,大规模发展天然气用户,迅速提高气化率。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都要把“气化咸阳”工程建设作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打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发展工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继续完善“气化咸阳”工作领导机制和实施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抓落实。各县市政府要对“气化咸阳”工作再动员、再安排,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完备的责任体系,做到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时限要求、有奖惩措施。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抓,靠前指挥,强势推进“气化咸阳”工程建设。
(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市发改委、市“气化咸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气化工作进展情况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市、县两级发改、燃气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组织协调,特别要在燃气项目核准和经营许可方面依法严格把关,确保气化工作有序进行。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优质高效办理项目备案、审批手续,为工程建设争取时间。物价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研究、完善天然气、煤层气价格形成机制。财税部门要根据气化的公益性质,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各县市政府要在输气管线建设选线、土地征用、交叉穿(跨)越、并行施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输气管线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一流的施工环境。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考核办要将气化工作纳入对各县市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县市气化工作重点督办。要建立严格的检查、督办、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实施进度、资金投入情况、领导重视程度、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价、监督和检查、通报,督促各县市政府落实任务。今年年底,市发改委、市“气化咸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气化咸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年终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导向与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开展“气化咸阳”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任务完成的紧迫性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气化咸阳”工程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气化咸阳”工程顺利实施、按期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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