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三告别工程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10〕71号
颁布日期:2010-03-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三告别工程任务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咸字〔2009〕45号)和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贫困地区群众居住现状和各县实际,现将全市2010年“三告别”(告别土窑洞、告别独居户、告别危漏房)工程任务予以下达,具体任务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三告别”工作。实施“三告别”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的重要举措。2010年是实施“三告别”工程的关键一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定专抓领导,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三告别”工程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坚持瞄准贫困。在确定搬迁对象上,各县一定要瞄准贫困,按照先难后易、特困户优先、土窑洞优先的原则,确保居住急、难、险、穷特困群众优先解决,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三)要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各县区市政府对本辖区实施“三告别”工程负总责。“三告别”工程任务大,参与实施部门多。各县要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协调各方,县市区之间、县市区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项目计划要衔接,减少重叠和重复工作,避免工作盲区,规范有序、深入推进“三告别”工程,确保本辖区如期实现“三告别”目标。对2010年任务,要逐级分解,搬迁对象要落实到村、到户,实施任务和责任要具体落实到单位、到人,任务完成时限要明确,确保2010年“三告别”任务完成。

(四)加强检查督促。今年,市上将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把2010年“三告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季报制、半年全面检查、全年考核验收。各县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也要把2010年“三告别”任务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市、县两级考核、督查和扶贫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跟踪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2010年“三告别”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咸阳市2010年“三告别”工程计划任务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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