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延政发〔2009〕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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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通知
延政发〔200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绿化进程,加快生态延安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9〕5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意义
实施以退耕还林为重点的林业工程以来,经过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市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林草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市城区、乡镇、村庄等人口聚集区的绿化还比较薄弱。特别是与省内外一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我市这样一个干旱少雨、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进一步实施以城镇、村庄、道路、河流、旅游景区为重点的绿化工程,不仅能使城镇增绿、村庄增绿、身边增绿,而且对于美化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绿化也是改善投资环境、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思路,强化措施,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重点区域绿化工作。
二、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指导原则、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原则: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是建设生态延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规划扩绿、抽空还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筑路配绿、留地造绿”的建设思路,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落实责任、确保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重点区域绿化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包括延安城区、各县区城区、乡镇、村庄;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居民农户院落;石油、煤炭矿区;铁路、国道、省道城区过境段、县区主干道路、乡村道路及道路沿线两侧山体直观坡面;主要河流两岸。
(三)目标任务:通过工程稳步实施,到2014年基本实现城镇街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旅游风景区和革命纪念地等重点区域,绿化率达到60%以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绿地率达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全市3416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石油、煤炭矿区等绿化治理面积达到80%以上;道路、河流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直观坡面绿化率达到50%以上;全市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河流堤岸绿化率达50%以上;突出乡土树种的栽植,乡土树种占城市绿化树种的80%以上。
三、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
(一)城区及景区绿化
1、山体公园绿化:以“宝塔山、凤凰山、清凉山”为主的延安国家森林公园及吴起、志丹等12个县城周边的山体公园,全面制定和完善总体规划设计,加快绿化工程进度,加大林分结构调整,全面提高山体绿化效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绿化办及相关县区政府。
2、城区绿化:市区要以园林城市创建为契机,通过大力实施建绿增绿规划,加快实施以广场、单位院落、居民小区等为主体的市区绿化工程。各县城区也要将绿化工程渗透到城镇建设规划中,使改造扩建单位及新建单位绿化用地面积占到总用地面积35%以上。突出乡土景观树种,引进适生树种。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处及各县区政府。
3、旅游景区绿化:市区的王家坪、枣园、杨家岭、宝塔山及南泥湾、黄帝陵、黄河壶口瀑布、乾坤湾等主要旅游景区,要以营造风景林、草坪、花坛等为主,扩大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档次。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旅游局和市旅游集团公司及相关县区政府。
(二)乡镇绿化:全市16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按照年度进行目标分解,分批进行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及相关乡镇政府。
(三)村庄绿化:结合“三化一片林”及“一村一品”建设工程,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全市每年选择500个重点村实施村旁片林建设和巷道、旁院绿化,突出乡土经济林或兼用树种,兼顾经济效益,形成生态家园景观。责任单位:各县区相关乡镇政府。
(四)交通道路绿化:西延铁路,包茂高速公路延安段、青兰高速公路延安段、210和309国道及延吴305省道线、县乡道路等境内交通道路两侧5—20米,根据地形地貌条件营造景观林带和防护林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西安铁路公司等单位及各县区政府。
(五)河流河道堤岸绿化:一是河流绿化。延河、洛河、秀延河等主要河流及各类水库,主要渠道两侧5—20米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堤护岸林带,同时建设小湿地及湿地保护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河道管理处及各县区政府。二是黄河出省口岸绿化。沿黄三县在黄河出省口营造带有标志性的成片公益林和景观林,绿化范围沿路纵深不少于3000米,两侧辐射宽度不窄于200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及延川、延长、宜川县政府。
(六)川道直观坡面绿化:在交通沿线、河流两侧山体山脊线以下的直观坡面重点进行绿化。直观坡面绿化可结合当地实际,建设生态防护景观林、坡面水土保持林或生态经济兼用林。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矿区绿化:油矿、煤矿等企业在生产开发中要按照“开发一点、绿化一片”的原则,对石油井场、道路和废弃矿井进行重点绿化美化和植被恢复。责任单位:市石油协调办及有关钻采运单位、煤炭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是一项实施范围广、建设期限长、涉及部门(单位)多的绿化系统工程。工程由市、县区绿化委员会总负责,市、县区绿化办具体协调。各县区为绿化工程实施主体,要成立重点区域绿化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定期促进工作机制,确保辖区内重点区域绿化快速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重点区域绿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切合实际,科学规划。各级规划部门和同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科学施工、注重整体效果的原则,认真做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一是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按照一次规划到位、逐年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出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辖区绿化委员会审批。二是要突出地域文化,体现区位特色。要与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在树种选择上要以榆树、柳树、杨树、三角枫、中槐、梨树、苹果树、元宝枫等乡土树种为主。三是突出绿化成效。人口聚集区和视线范围内的绿化要以速见成效为出发点,苗木选择要大小结合,以大树为主。在交通沿线、河流两侧的直观坡面要适量栽植大苗,确保绿化短期内见效。
(三)加强管理,确保质量。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对所有绿化任务打包捆绑成项目。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实施,严把苗木、整地、栽植、管护关,确保栽一片、活一片。特别是针对陡坡陡崖等绿化难点地方,要加大技术攻关力度,采取科学合理工程辅助措施,如水泥封包、喷灌设施等,确保绿化质量效果。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区域绿化是公益工程,各级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绿化工程资金落到实处。市财政要结合绿化项目准备安排市区重点区域绿化资金。各县区也要把重点区域绿化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二是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与绿化资金统筹使用,优先向重点区域倾斜。三是要采取分级负责和相关单位负责相结合的办法解决绿化资金。铁路沿线绿化资金由铁路部门负责,在铁路基本建设投资中解决;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绿化资金由交通部门在公路基本建设投资中解决;河流两岸及主干渠道、堤坝以及重点水库周边绿化资金由水利部门在水利、水保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中解决;城镇街道绿化、公园绿化、居民小区绿化和公共绿地及风景林地建设资金由城管部门在城市基本建设投资中解决;市县各旅游景点及革命纪念地绿化资金由经营管理部门和单位自行解决;石油、煤炭绿化资金由企业负责解决;县城、乡镇驻地及直观坡面绿化和县、乡道路绿化资金由县区政府财政解决。城镇居民住宅、村庄、农户院落绿化资金由绿化者自行解决,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我为延安种棵树”活动,吸纳社会投资,并将捐资绿化重点向城区转移。五是创新措施。要采取政府出规划、企业出资金、农民出劳力的办法,推广“企地共建”模式,鼓励社会认建认养绿地,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五)定期检查,严格考核。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县区绿化办每年对各责任部门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综合评比一次。特别是要将绿化成活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重奖。市、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200万元作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奖励资金,以奖代补,不断推动重点区域绿化及早取得实效。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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