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延政办发〔2011〕121号
颁布日期:2011-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发〔201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情况,加快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项目范围是2011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

三、检查内容

1、2011年签订的目标任务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包括任务分解、用地落实、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等情况。

2、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包括中省市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地方政府预算安排、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否按规定提取并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3、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情况,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项目地块落实等情况,项目用地储备情况。

4、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

5、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情况,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退出机制建立情况。

6、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掌握所辖区域保障户数任务,制定住房保障规划情况;在重点镇安排保障房建设,解决进城农村居民住房困难情况。

7、新增租赁住房补贴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将新增申请户纳入保障范围,并按月实施补贴。

8、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和住房信息公布(房源和保障对象公开)情况。

9、悬挂永久性工程标识牌工作进展情况。

四、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五、组织领导

此次检查由市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监察局、财政局、房产办、考核办等部门、单位抽调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县区逐项目开展全面检查。

六、检查时间安排

市政府检查组将于8月15日(星期一)上午分赴各县区进行集中检查,17日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检查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检查组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吴静波市房产办助理调研员13119200808

成员李昊市财政局干部18991783828

曹春虎市房产办干部13991795616

检查县区宝塔区、吴起县、志丹县、安塞县

第二组组长薛永峰市住建局助理调研员13891182383

成员刘海燕市发改委干部13892189418

崔宁市房产办干部18220116401

检查县区子长县、延川县、延长县

第三组组长张宇翔市国土局助理调研员15829116856

副组长陈帮联市纠风办副主任13892198868

成员郭登平市房产办干部13809116162

检查县区甘泉县、富县县、宜川县

第四组组长郭东钢市考核办副主任13700211001

成员刘阳市发改委干部13909111871

胡益铭市房产办干部15596234744

检查县区黄陵县、洛川县、黄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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