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榆政办发[201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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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发展战略,强化建筑节能管理,明确建设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省上下达我市2012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特制订本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榆神煤炭公司。
二、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由市政府公布。
四、考核奖罚
(一)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满分,单项计分不得超过原分值;未完成任务则按比例扣分,扣到零分为止。
(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排名后三位的,市政府通报批评。
五、考核期限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
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一、榆阳区、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榆林高新区(100分)
(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8%以上。(70分)
(二)完成绿色建筑:榆阳区3万平方米、佳县0.5万平方米、吴堡县0.5万平方米、清涧县0.5万平方米、子洲县0.5万平方米、榆林高新区3万平方米。(30分)
二、府谷县、定边县、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榆神工业区(100分)
(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8%以上。(60分)
(二)完成绿色建筑:府谷县4万平方米、定边县4万平方米、横山县2万平方米、绥德县0.8万平方米、米脂县0.7万平方米、榆神工业区0.5万平方米。(20分)
(三)完成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府谷0.8万平方米、定边0.5万平方米、横山0.3万平方米、绥德0.3万平方米、米脂0.3万平方米。(20分)
三、神木县、靖边县(100分)
(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8%以上。(50分)
(二)完成绿色建筑:神木县6万平方米、靖边县4万平方米。(20分)
(三)完成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0.8万平方米。(20分)
(四)锦界、东坑两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所有新建项目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10分)
四、市城乡建设规划局(100分)
(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8%以上。(50分)
(二)完成绿色建筑5万平方米。(30分)
(三)完成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1.2万平方米。(20分)
五、榆神煤炭公司(100分)
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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