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号:沪建交〔2014〕99号
颁布日期:2014-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137-2014,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G/TJ08-2010-2006)同时废止。

由上海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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