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住宅小区智能化应用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号:沪建交〔2013〕1118号
颁布日期:2013-1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住宅小区智能化应用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智能建筑建设协会主编的《住宅小区智能化应用技术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604-2013,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原《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DG/TJ08-604-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Ο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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