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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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4〕2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
阿坝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推动全州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城镇化为契机,按照“企业主动、政府推动、政策驱动、市场带动”的工作思路,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我州建筑业发展,促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州建筑业产值超过10亿元;推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施工总承包建筑一级资质企业零的突破,二级资质企业达到15家以上,发展建筑劳务企业9家;农民工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建筑类专业技术从业人员达到1000人以上。
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建筑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实现我州施工总承包建筑一级资质企业零的突破。支持建筑企业向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拓展,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多元”的产业发展格局。引导扶持当地建筑施工企业组建劳务企业,促进就业。培育和完善建筑市场中介体系,探索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代建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二)鼓励州外企业在州发展。鼓励州外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建筑活动的建筑类企业在我州设立子公司。
(三)推行工程总承包制度。积极探索推动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实现设计施工相融合,形成设计、采购、施工等一条龙的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并适时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总承包。
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四)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建筑企业通过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企业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工法,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企业因技术创新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大力推广使用建筑节能,扶持建筑节能生产企业在我州投资办厂。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兴建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职称政策,为行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健全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动建筑企业与专业院校合作,着力培养一批企业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对获得天府杯、省结构优质奖、省级标准化工地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后2年内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按照《四川省五系类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及《“技术创新类”与“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川职改办〔2000〕23号)相关规定,破格申报推荐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加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禁止在工程招投标中压减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建筑企业职工队伍全员培训和职工劳动技能竞赛,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不断扩大农民技能培训规模,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创新经营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创新,提高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改革建筑劳务用工方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建筑劳务用工方式,鼓励州内建筑企业发展自有的技术骨干工人队伍。
五、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
(七)拓展州外市场。支持建筑企业跟踪州外投资热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走出去”发展,拓展市场空间。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支持州内建筑企业和劳务企业积极拓展州外市场。
(八)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建筑业发展奖励机制,对州内建筑企业开展州外承包工程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对承包州外工程的建筑企业实行授信额度差别化管理,对州外承包工程年完成营业额超5000万元的企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资质升级、增项和工程经营管理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九)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利益,严厉打击行业强买强卖行为,地方材料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中标企业转包工程。严格市场准入,倡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建立企业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完善信用信息的采集、报送、发布、查询制度,加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将企业信用信息与市场准入、评标定标、资质审批、工程担保、分类监管等挂钩,营造依法守信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积极培育工程担保市场,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资信管理,健全担保机构备案、保函等制度,充分发挥工程担保调节和规范市场的作用。
(十)规范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坚决遏制和打击虚假投标、围标串标、非法转包、层层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按规定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和比选招标方式的建设项目,采取发包人直接邀请州内建筑企业和在州设立子公司的州外建筑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完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采集方法,加强合同备案和履约管理,严格项目增量、增项管理,确保价格信息真实反映市场价格,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十一)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规范执业资格人员从业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推进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监管系统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系统建设,改进监管方式,推进省级标准化工地创建。
七、保障措施
(十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比例,不得擅自设立除此之外的其他保证金,不得随意提高上述保证金的比例。建筑企业可采用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形式。探索建立工程款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联保、保证金信用浮动等制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治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要求企业捐赠赞助行为,控制各类涉企检查行为。
(十三)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建筑企业用工行为,推行建筑业务工人员实名制。健全建筑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探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方式。不断改善建筑业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推行建筑业农民工向现代化产业工人转变。
(十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政府鼓励引导条件的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安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外经外贸、节能减排、人才引进与培训等专项资金方面予以扶持。
(十五)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担保方式,支持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的反担保形式,引导保险机构和银行合作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应收帐款信用保险和质押贷款。支持主营业务突出、实力较强的建筑企业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
(十六)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建筑企业承包工程项目避免双重征税,企业所得税按现行国家、省关于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缴纳。建筑企业将建筑工程合法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阿坝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州建筑业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政策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推动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资金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及培训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支持建筑业发展的相关职称评定工作;城乡建设住房部门负责制定、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协调服务和指导;审计部门负责加强对各项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部门负责建筑业产值统计、建筑业增加值测算;税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税务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各县人民政府要将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附件:阿坝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阿坝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单木真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余光亚州政府副秘书长
廖敏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局长
成员:张通荣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邹德跃州经信委副主任
王玉全州科技局副局长
范正刚州公安局副局长
马定瑜州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德海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东红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副局长
王志武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常艳州水务局总工程师
巴黎州商务局局长
张建州审计局局长
郭仕虹州统计局副局长
龚明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胡平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侯波州国税局总会计师
泽久州地税局局长
刘宏州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廖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东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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