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指标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指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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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指标的通知
阿委办〔2012〕86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因省下达生态环境工程指标调整,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实施方案》(阿委办〔2012〕75号)中生态环境工程指标调整如下,请按调整后的指标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
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工程
一、工作目标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2109.0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9.3万亩。
2.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开发整理复垦土地1000亩,新增耕地1000亩。
3.污染治理。实施重点企业综合治理4户。
4.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禁牧补助2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3765万亩,牧草良种补贴96.8万亩,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1.86万户。
二、项目资金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计划安排资金2.4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22亿元,省级安排0.2亿元。
2.耕地质量建设。省级安排资金827.98万元。
3.污染治理。计划安排资金2128.95万元,由企业自筹。
4.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计划安排资金30462.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6497.5万元,省级补助3965万元。
下载: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目标分解表
http://www.abazhou.gov.cn/dzgwzj/dwwj/awb/201210/W02012062930480670299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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